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

民间借贷活动是很常见的经济活动之一,那么,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呢?此外,即便是我们事先注意到了相关事项,也要清楚,这种预防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的发生,而并不能完全的避免,那当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时我们应该如何举证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
  1、民间借贷需分借给什么人。最忌见利忘“险”。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2、民间借贷借多少,忌超能力举债。如果是利用借贷进行投资的,借款的数额要以借款者的信誉、所借款项的用途及其盈利前景来定。3、民间借贷期限多长,忌失去控制。要认真权衡收益与风险。若是该笔借款利率较高,且长期限对于借款收回的影响不是很大,就可将借款期限定得长一些。反之,则要选择短期限。4、民间借贷怎样担保,忌拉不下脸来。前面都考察好了,还要考虑什么人给借款人提供担保,是否有信誉,是否有代偿能力。如果借款人有财产或权利(有制约作用的也可)作抵押或质押,这样是最安全的措施,但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法律登记。这样才能有保证。
  二、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6、其他证据。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在我国,民间借贷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当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时,法律亦会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而究竟谁是无过错方这就要看当事人自己能否举证了。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举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签劳动合同自离怎么算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自离怎么算工资自离:一般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


·一、一方抚养费怎么申请调低?
      一、一方抚养费怎么申请调低?(一)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道路交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能够按时到位,来对需要帮助的人进行救助或救援。来减轻受灾人民的......


·醉驾担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醉驾担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


·当事人婚前交了个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事人婚前交了个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还贷,婚前部分不算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离婚时该套房产的归属先由你们双方协商处......


·中石油工伤后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中石油工伤后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


·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婚前买房是否要公证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


·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
      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当今土地资源珍贵稀缺,人们想通过占有小部分的土地,来获得更大的利润时,土地承包应运而生。然而,土地承......


·法律规定怎么法院判自动离婚?
      法律规定怎么法院判自动离婚?一、法律规定怎么法院判自动离婚?不会判自动离婚的;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三、符......


·企业法和公司法之间有什么区别?
      我们经常把企业和公司混为一体,从字面意思觉得都差不多,其实他们之前不管是从概念上,模式上还是从范围上都是不一样的。其中企业的这个概念的范围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