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构成经济诈骗罪如何判刑处罚

诈骗类犯罪中其实都会涉及到对公私财物的侵犯,因而有些人又称诈骗类犯罪为经济诈骗罪,但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说经济诈骗罪就是诈骗罪,此时属于一个具体的罪名而不再是一类罪。那我国对构成经济诈骗罪如何判刑处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构成经济诈骗罪如何判刑处罚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二、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相信您也知道了,实际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犯罪的数额、情节,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实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争取一下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管局备案的房子可以更名吗?
      房管局备案的房子可以更名吗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


·计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计件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


·生育法2023的规定有哪些?
      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更新当中,用来面对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随着老龄化的人口加快,2018年重新出台新的生育法,;里面......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意义条件是什么?
      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监护人一般是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未成年人没有处......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什么权利
      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当事人的主要就是两方,即原告与被告,也就是我们说的夫妻二人。此时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那么能够享有的权利也是不同的,究......


·什么是商业秘密?
      什么是商业秘密?一、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收集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有什么技巧
      收集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有什么技巧一、收集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有什么技巧1、医疗费证据医疗费证据主要包括医院的病历、出院小节、医生的处方笺和......


·医疗事故分级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分级的标准是什么一、医疗事故分级的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依据是医疗行为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损害程度是通过损害的后果来体现......


·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一、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


·离婚之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之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