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宣告无罪和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1、人身自由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精神抚慰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二、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这里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做出的有效行政决定的上一年,所以若某个行政决定做出后又在后来因为行政复议而更改的,则以后来的这个决定做出的年份的上一年为准计算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国家赔偿是受害公民所拥有的权利,但在赔偿的时候就要按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不管是宣告无罪还是撤销案件只要当事人受到了伤害,就可以获得应有的赔偿金额,所以,申请赔偿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上海撤销他项权证时间是多久?
      债务债权关系的结束就意味着他项权证还得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当初办理证件的地方予以撤销的,否则,在法律程序上还是代表着自己对抵押物的相关处置权利是......


·抚养费诉讼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诉讼费收取标准一般是50元至1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


·非法集资哪个部门管、还有那些具体流程
      很多朋友对中国的执法部门特别的不熟悉甚至很陌生,有些朋友就算稍微知道一部分执法部门,也对每个执法部门具体做什么工作,管理哪些是部门一无所知。......


·上海居转户中社保补缴部分计入年限吗?
      上海居转户中社保补缴部分计入年限吗?不计入,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居转户”申请者除了需持有居......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依据是什么
      城市面貌悄然发生的变化,包括我们平时的工作和生活实际上很多方面都是围绕着建筑行业在发展的,虽然说现在的建筑领域的发展已经逐步的渗入到了我们生......


·一、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怎么样规定的?
      一、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怎么样规定的?《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


·离婚协议有没有有效期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
      离婚协议有没有有效期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0万如何量刑
      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一定的隐私的,是不希望别人知道的,而个人信息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隐私的一种,如果万一不不幸被泄漏出去,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但是......


·公司租房子要交什么税
      公司租房子要交什么税一、公司租房子要交什么税(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


·诉讼时效届满能不能主张债权?
      诉讼时效届满能不能主张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也是能主张债权的,具体依旧可以主张债权的理由如下:1、首先,从诉讼时效的效力和超过时效期间的债权的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