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何为夫妻共同财产

何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怎么证明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取得
  1、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取得。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现金存款、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认定这些夫妻共同财产其证据载体及来源有:(1)夫妻共同持有的以一方姓名开户的银行存折、存单。同时,对这些证据要另使用生产、经营的执照、投资凭证、知识产权证书、继承或赠与协议、破产安置补偿协议等证据材料予以补强。(2)住房改革管理部门保管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会计资料。这类证据一般难以收集到原件,只能进行复印收集。(3)军人复员时持有的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银行存折、存单。这种证据因为是一方单独持有,一般很难取得。在确实难以取得军人复员时持有的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银行存折、存单时,补救的方法是到民政部门收集复员军人一方的入伍档案材料、复员档案材料、复员当年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发放标准的公文等旁证材料进行推定证明。收集这些证明材料时肯定无法收集到原件,因此也只能通过复印的方式收集。在能够取得军人复员时持有的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银行存折、存单的情况下,再使用到民政部门收集复员军人一方的入伍档案材料、复员档案材料、复员当年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发放标准的公文等证据材料进行补强,证明效力更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相关规定有哪些?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越来越注重个人知识作品的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是相比较其他国家是比较健全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有单位犯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有单位犯罪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有单位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单位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


·被撤销法律援助怎么办
      被撤销法律援助怎么办?对于没有钱打官司的老百姓来说,申请法律援助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后,援助机构要对资料进行审核,符......


·向欠债人追讨欠债的方法?
      向欠债人追讨欠债的方法有哪些在欠债人没有如期还债时,债权人要及时向欠债人追讨,避免过了诉讼时效,而导致债权不受法律的保护。从方法上看,债权......


·无遗嘱父亲去世子女如何继承?
      无遗嘱父亲去世子女如何继承?一、无遗嘱父亲去世子女如何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一、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1、分公司签订合同一般不需要特别授权,但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未经......


·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造成了侵害,需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但是如果肇事者无力赔......


·有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危险性与醉酒驾车等情形相比
      有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危险性与醉酒驾车等情形相比,主观恶性更大,对社会的危害后果更重。保险公司对抢救费用等承担先行垫付责任后,有权向致害人......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上诉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诉讼裁定驳回上诉的条件是什么?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一、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流产后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在此期间内如果辞退员工的话,享有经济补偿金两......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成员在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简单来说,农村的土地就是集体土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