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坏处都有哪些?

抵押贷款已经成为现在非常普遍的一种情况,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流,很多企业单位和个人会把自己的固定资产或者是无形资产进行抵押换取贷款的支持,其中也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坏处都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一)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
  普通抵押与最高额抵押的选择风险。如果选择普通抵押,风险比选择最高额抵押风险要小。最高额抵押贷款是目前倒贷现象的主要形式。最高额抵押贷款由于贷款周期较长和本身固有的债权不确定性,决定了其风险比普通抵押贷款高。单一抵押与重复抵押的选择风险。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现象普遍增多,其风险比单一抵押要高很多,由于先设定抵押权的债权优先,后位抵押权的债权实现受到前位抵押权的影响。房地统一抵押与单一土地使用权或房产使用权抵押选择风险。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言,如果无地上定着物,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设定抵押;如果存在地上定着物,则无论是以房产作抵押还是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都必须坚持“房地一致”的原则,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产同时抵押;以房产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具体表现为由于没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单个抵押一方的价值已经足够等原因,借款方只愿意抵押房屋或只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不能或不愿同时提供二者合一的抵押,使该抵押担保产生法律风险。但是对于以商品住宅或商铺抵押贷款而言,登记部门仅凭房屋产权证明办理抵押登记,实现抵押权时,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经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受法律保护。反担保抵押与普通抵押的选择风险。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很多企业选择反担保的方式进行抵押贷款。在实践过程中,反担保抵押比普通抵押登记手续复杂,费用高、周期长,不利于运作,只是降低了抵押人的风险,但增加了银行的金融风险。
  (二)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
  《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依《民法通则》和《担保法》,抵押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在抵押期限选择风险方面,主要有下列两种情况;一是没有注意土地使用权的存续期间。很多抵押合同的条款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没有注意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例如:合同一年到期,而土地使用权却在两个月后到期。二是抵押期限少于主债权存在期限。抵押权的设立是保证债权的实现,主债权没有到期而担保物权先到期,失去了抵押物权的设立意义。因为土地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抵押物,申请抵押人对于土地是没有任何处置权利的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坏处要比其他抵押物更加的明显。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涉及到的问题处理也会比较复杂,所以建议相关需求的朋友要进行谨慎操作,最好咨询律师后再做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


·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一、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


·男方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在生活上面,可能女性是要比男性更为细心一些,因而很多时候夫妻离婚,法官往往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男方要在离婚的......


·如果撤回起诉国家赔偿还能给吗?
      撤回起诉国家赔偿,符合国家赔偿条件,撤回起诉后,也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公民拘留时间超过规定时间......


·公司发工资怎么扣个税?
      公司发工资怎么扣个税?法律上公司发工资怎么扣个税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金由所在企业负责从工资中......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车辆大类序号车辆明细分类保费一、家庭自用车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1,050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二、非营业客车3企业非营......


·从逮捕到审判最快要多久时间?
      一、从逮捕到审判最快要多久时间?从逮捕到审判最快需要的时间是1个月。一般情况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


·伪造签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伪造签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一、伪造签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


·入室抢劫与抢夺的区别是什么?
      入室抢劫与抢夺一字之差,但是这两种犯罪行为在判定标准和量刑上都有很大的区别,那么入室抢劫与抢夺的区别具体是什么呢?的我们根据分析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知情同意权
      关于知情同意权《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