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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签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伪造签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伪造签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一方伪造签字合同成立吗
  
  买卖合同双方还没确定达成交易,没正式跟另一方签字确认,但是其他人伪造签名导致合同成立,这将直接损害未明确签名的一方利益。那么,利益受有损害的一方是否可以维权,得看该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订立合同时出现有以下情况的将导致合同无效:
  
  1、一方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买卖合同,并且已经损害国家利益的;
  
  2、买卖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况的;
  
  3、买卖双方订立合同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洗黑钱等;
  
  4、订立买卖合同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要成立买卖合同,首先得满足一个必须的条件,那就是必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所以,他人伪造签名确定的买卖合同,其实不属于双方达成一致的合意,所以该买卖合同其实并未成立。
  
  因此,根据合同成立的禁止性规定和必须满足的条件,那么因为伪造签名确立的买卖合同,首先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条件,所以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受害的一方被要求履行合同,可以积极主张签名的违规。不过,如果想认这笔买卖的,那么也可以去追认,并且不同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追认时效,这里受害方可以随时追认合同。
  
  最后,其实被他人伪造签名确定了买卖合同,不知情的一方往往很难知道具体情况,但是只要不想追认的话,对方还一再主张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必要的时候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有效合同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均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由此可见,如果有任何一方在合同上签字的时候是伪造的,合同中的一方就丧失了“真实意思表示”的生效要件。因而,伪造签字的合同,就会因此导致无效。此外,伪造签字的一方如果是用于诈骗的话,那么还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比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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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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