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对于烟台市民来说,征地拆迁、公共设施建设、水电费调整等都和自身利益有关,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可以减少误解。目前,烟台市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那么,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并符合该信息特点的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在本机关的政府网站上公开;尚未设立政府网站的,应当通过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政府的政府网站公开。市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应当在当地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和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编制完成或者更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交当地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应当建立健全政府公报制度。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规划、计划等,应当及时在政府公报上全文登载。政府公报通过指定的地点免费向公众发放,并在当地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和行政服务大厅免费供公众查阅。
  二、如何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力度。认真研究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和今年政务公开要点新增、变化的内容,有针对性地落实到我市的考核实施方案中。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奖优罚劣、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增强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实效性。2、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制定发布的有关规定,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实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了解理解、认同协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整合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渠道资源,打造多元化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3、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理顺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结果要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综上所述,政府信息公开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两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信息,政府应该在信息形成后一个月内对外公布,主要途径有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图书馆及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市民想了解更多信息,也可以提出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需要什么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


·支付宝花呗怎么还款,电脑端如何还蚂蚁花呗?
      支付宝花呗怎么还款,电脑端如何还蚂蚁花呗?现在出门购买物品我们已经不需要带现金,只需要通过手机支付宝、微信即可轻松完成支付,在支付宝中如果暂时......


·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


·学校填写信息学生监护人怎么写
      学校填写信息学生监护人怎么写一、学校填写信息学生监护人怎么写?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


·最新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您都明白,无论是作为商业地产还是作为住宅或者其它类型的工程项目,只有做好最基本的防水才能安心的交付项目,......


·法律规定证据不足未批捕还公诉吗?
      一、法律规定证据不足未批捕还公诉吗?对于法院不批捕后还是会进行公诉。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夫妻一方房屋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吗?
      夫妻一方房屋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吗?夫妻一方房屋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民法典》(202.01.01生效)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


·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


·各地都存在着高危性的作业
      各地都存在着高危性的作业,故而我国各地的司法机关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伤鉴定的法律规范,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鉴定机构的设备也不同,故而立各地......


·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谁?
      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谁?一、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谁?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执行刑罚的司法机关,司法鉴定的流程太具体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