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二手房个税新政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二手房个税新政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二手房个税新政策2018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二、房屋纠纷管辖
  
  1、不动产纠纷仅限于部分物权纠纷。物权是指人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财产权的一种。我国物权法将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物权的完整形态,包含了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部功能。用益物权是以对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他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是以物的价值担保债权到期能够得到清偿的他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纠纷是基于物权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它与债权纠纷构成了民事纠纷的常见种类。
  
  2、物通常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类。因不动产物权确认、使用、收益、处分和保护等发生的纠纷统称为不动产物权纠纷。实践中,区分不动产物权纠纷与不动产债权纠纷会产生一些歧义,例如确认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究竟属于哪一类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按照物权变动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确定纠纷的性质和案由。对于因物权变动的原因关系,即债权性质的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如物权设立原因关系方面的担保合同纠纷,物权转让原因关系方面的买卖合同纠纷,均是债权纠纷;对于因物权设立、权属、效力、使用、收益等物权关系产生的纠纷,则是物权纠纷。
  
  3、基于专属管辖属于强行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变通,其适用范用范围应当尽可能限定在确有必要的范围内。因此《解释》将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限定在“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除此以外的其他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4、几类特殊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在实践中,有些涉及不动产的合同纠纷具有一定特殊性,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的争议除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还涉及当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和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有利予配合当地政府处理该类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纠纷。又如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建筑物工程造价评估、质量鉴定、留置权优先受偿、执行拍卖等,由建筑物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案件审理与执行。
  
  在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是二手房个税新规定他也是分为不同的税收方面的比如说包括营业税和契税,除此之外,在这里我们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如果关于房屋发生纠纷的话,那么管辖权的问题,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申请费是多少?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申请费是多少?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申请费是多少?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申请费是1500。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


·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如何补偿
      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如何补偿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


·如何解除公证遗赠扶养协议
      如何解除公证遗赠扶养协议?解除公证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是其中一方违约,另外一方行使解除权。具体可以解除的情形如下所述。1、首......


·职工主动离职如何定义?
      职工主动离职如何定义?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一......


·民法总则8岁还是6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随着《民法典》(20
      民法总则8岁还是6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8岁还是6岁限制民事行为......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一)各方主体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此类问题层出不穷,由于尚缺乏明确统一的法......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是热点也是焦点,拆迁问题处理不好容易激发矛盾。矛盾的产生多数都是拆迁户对于拆迁补偿的标准不满意,从而拒绝拆迁......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社会保险必须要办理。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


·残疾赔偿金概念是怎样的
      残疾赔偿金概念是怎样的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


·借了高利贷可以报警吗?
      高利贷中涉及到的利率是很高的,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利息自然也不会少到哪里去。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这部分利息就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而在了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