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
我国现行法律对土地、房屋的管理采取的"房地一体主义"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所有人处分自己的房产时,建筑物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 土地使用权分别转让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侵犯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 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3、商品房预售违法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
4、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6、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7、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8、买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人应当对所出售的房屋拥有绝对的、无任何瑕疵的所有权,因为产权发生争议的房屋权属尚未确定,出售人并不一定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无效。
9、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
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被解除上述措施前不得出售,否则所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特定条件下有效,特定条件下无效的情况
1、房屋买卖未采用书面形式
2、卖方转让没有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
3、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引起发一方反悔的
4、房屋共有人擅自转让的行为
5、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购买农村居民房屋的合同
上文首先具体讲述了安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九种一般情况,其次补充了五种特殊情况,合同是房屋买卖中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因此我们对它的相关内容要做个透彻的了解,希望以上的介绍可以各位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广东省醉驾担保金三万是否合法?
一、广东省醉驾担保金三万是否合法?合法,因为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信访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信访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信访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了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但......
·一、车子脱保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车子脱保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车子脱保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是报警,由当事人本人进行对方损失的赔偿。这种情况之下,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因......
·公司注册登记主要程序
公司注册登记主要程序给别人打工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国家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扶持让您人人都可以当老板。但是公司注册有许多问题需要注......
·什么是表见代理?有哪些
什么是表见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在日常生活有很多事情都会涉及到表见代理,也经常因为表见代理处理不当而发生纠纷。如果你是一名代理人,享有代理权......
·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是基本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
·承包人逾期未交付建筑工程,要承担哪些责任?
因而,当承包人逾期交付建筑工程的,应该按照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倘若建筑工程合同对逾期交付工程的后果没有......
·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
·免于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都是人民检察院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所作出的决定。但由于两者适用的条件和性质不同,特别是免予起诉一词在......
·特困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归谁?
特困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归谁?特困户死亡土地使用权归第一法定继承人,如果子女户口已迁出,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户主去世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子女不能......
·公司兼并收购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兼并收购的类型有哪些?(一)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划分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可将上市公司并购划分为收购控股、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