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

如何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 一、如何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
  合同一旦订立生效,对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法律拘束力。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若再任由合同约束,势必影响守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履约利益。就像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双方不及时分道扬鏣,对当事人的打击和折磨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及时解除合同,无异于逃离苦海回头是岸。但是,法律对于解除合同是有严格规定和限制的,其解除的情形,解除的程序都有章可循,帮在合同订立时,理当对合同解除的条款加以必要的重视,以免出现,解除也不容易的局面。
  合同法关于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所谓协商解除就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而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某种法定情形时,非违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实务中,单方解除合同常常会遭到对方的抵抗,对方会找出很多理由进行抗辩,其中最重要的抗辩之一就是否认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究其原因无外乎解除方负有通知的义务,通知到达之时才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所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解除的具体方式(比如邮件,信件或传真等)及拟制的情形(什么状况时视为通知到达)均应事先确定,以便消除对方解除合同的抵抗障碍。
   二、如何单方解除合同
  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合同法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
  1、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条规定:
  (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关于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96条规定:
  (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
  人们为了通过交易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而订立合同,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希望合同被解除,但在一些情况下,若合同的继续履行只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多损失的话,那当然还是解除合同比较好,而对于合同解除中所涉及到的赔偿问题,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强拆养殖场合法吗
      看情况。司法强拆不违法,暴力强拆违法。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


·高空坠物物砸伤该怎样处理
      一,高空坠物物砸伤该怎样处理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


·诉前财产保全什么时候提出办理
      诉前财产保全什么时候提出办理在案件的诉讼前1个月提出,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规定是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假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签订假合同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假合同虽然在最初会给对方带来生活的甜......


·总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执行是否可以?
      一、总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执行是否可以?总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执行是可以,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期限有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期限有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合同期限跟工资的支付如下: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


·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现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婚的,再婚又离婚的不再是新奇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对于再婚离婚财产分割的认识不是那么清楚。那么夫妻再婚后又离婚......


·农村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可以。但是集体土地因现有法律规定,要在集体范围内流通。即集体土地的流转变现是受到约束的,所以银行会审慎办理该类土地......


·如何计算因合同违约所产生的损失?
      如何计算因合同违约所产生的损失?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在我国法规中什么刑事诉讼法
      在我国,国家为了管理社会,规范秩序,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法律措施,根据不同的规范的内容,有着不同的法律体系,其中刑事诉讼法就是属于法律体系的一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