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养老金就是个人买了养老保险后到一定时候就可以领取的

养老金就是个人买了养老保险后到一定时候就可以领取的,然而有的很可能不幸发生一些事故导致已经买了养老保险的人去世。那他的账户里面的余额应该怎么样处理,是被充公还是可以被继承呢?我们现在就来给您讲讲养老金可继承吗?2015年4月24日,人社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回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之后钱会‘充公’”,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人社部: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问题李忠指出,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就是说,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江苏社保专家:不管参加哪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截至今年3月份,江苏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参保人数为1960.3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数为1342.43万人,城乡基本养老覆盖率稳定在 97%左右。江苏的社保专家表示,根据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参保人员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或者余额,有指定收益人的,发给其指定受益人;无指定收益人的,发给其法定继承人。此外,于今年1月起在江苏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也明确,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并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养老金是可以被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可以给指定受益人继承,如果没有,可以给法定继承人继承。去世者还有丧葬补助费,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驾驶人员醉驾车辆车主锁定吗?
      一、驾驶人员醉驾车辆车主锁定吗?驾驶人员醉驾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锁定车主并追究车主的相关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因出借等情形使机动车与其所有......


·立遗嘱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吗?
      立遗嘱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吗?立遗嘱如果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同意,丈夫只能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妻子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


·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
      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疫情期间公司发工资吗
      疫情期间公司发工资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


·共同犯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缓刑如何执行
      现实中,即使是共同犯罪也是可能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当然适用缓刑也是需要严格满足《刑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肯定就不能适用。那具体来说共同......


·一、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酒驾逃逸怎么处理?
      一、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酒驾逃逸怎么处理?1、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酒驾逃逸的处理首先需要报案,然后需要抓捕逃逸者,酒驾抓到后被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查,......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通知是什么?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通知是什么?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通知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


·故意杀人多久能宣判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意杀人案件应该在受理案件二个月内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


·违法解除恢复劳动关系诉讼中报酬怎么确定?
      现在有部分用人单位也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在这个时候劳动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护,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很快的反应到寻求司法途径......


·没签合同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虽说确立劳动关系之后签订劳动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但其实社会上还是存在许多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劳动关系存在,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在没有......


·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分是怎样的
      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分是怎样的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