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什么?
“贪小便宜吃大亏”的道理一般人都懂,但是在我们的周围总有一些爱贪小便宜的人,他们还不知道,如果他们“贪”来的小便宜被认定为不当得利的话,那这些“便宜”也是要还回去的。那在法律上,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什么呢,这就是说,应返还的不当得利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什么
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一)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情事,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免负返还义务。
现存利益:
1、原物以及利用原物(物或权利)衍生的其他利益,如法定孳息。
2、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经消费而不存在,但受益人因消费不当取得的他人利益而使自己节省的消费支出。
3、受益人取得利益原形不存在,但受益人因之取得的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金请求权、对价请求权等代偿利益。
善意受让人为取得利益或维持利益所支出的费用,可以在返还现存利益时,要求权利人偿还有关费用或从现存利益中予以扣除。
(二)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
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若恶意受领的利益不存在,不论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应当如数偿还,不得主张因利益不存在而免除偿还义务。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
恶意受益人为取得、保存增加该利益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权利人主张偿还,或从返还额中扣除;恶意受益人支出的有益费用,只能在现存的增加额限度内要求返还,或予以扣除。
最高人民法院对不当得利返还范围的解释,并未区别受益人为善意或恶意,而是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和管理费后,应当予以收缴。依据其解释,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范围仅限于原物及孳息,其他收益上缴国家。
(三)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第三人的返还损失义务成立要件为:
1、受领人为无偿让与;
2、受领物为受领人应返还的物,不限于原物,原物孳息、代偿物亦包括在内;
3、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
二、应返还的不当得利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此外,在实践中,对于不当得利的认定也往往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毕竟不当得利的认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当您遇到有关不当得利的法律问题时,建议您最好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依据他们的实践经验为您出谋划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规定出资时间为多久在我国,所有企业在经营的时候,为了使企业能够正规的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促进各企业良性竞争,我国特制定了公......
·增加注册资本金申请怎么写?
增加注册资本金申请怎么写?增加注册资本申请书书写内容应当写明增加其注册资本的原因和具体金额以及,业务需要增加注册资金或增加了股东投资。 《公......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的应对措施有哪些?一要在高科技局部领域抢占专利权制高点。中国在高科技的整体水平和绝对水平上,与世界工业强国还有一定差距,但在......
·行政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
·太和县最新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机构,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征收当地职员依法获得的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征地工作落实之前,需要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方案,制定既定的补偿规定,太......
·工伤能力鉴定该怎么做?
工伤能力鉴定该怎么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
·关于事实重婚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事实重婚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事实重婚的规定是在1994年2月1日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存在着事实婚姻的,再次的和他人来进行结婚登记......
·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当事人基于买卖合同提起诉讼的,其请求权基础是买卖合同;因此,在诉讼中,其首先应当举证证明买卖合同的存在与成立。当事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主要通......
·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规定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规定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
·故意伤害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故意伤害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故意伤害罪不是行为犯,属于结果犯。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就构成既遂的犯罪。结果犯,指由......
·一、劳动关系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仲裁程序是什么?(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