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在我国绑架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触犯本罪的,被检察院发起公诉后,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做出判决。像绑架的话,量刑从三年有期徒刑开始,严重者可以判处死刑。从犯罪的形态看,可以大致分为状态犯和继续犯。那么,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我们结合有关刑法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绑架罪是继续犯。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来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恢复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1、侵犯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重婚罪,绑架罪等;
  
  2、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丢失枪支不报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等;
  
  3、持有型犯罪:持有假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罪等;
  
  4、窝藏类犯罪:窝藏毒品、毒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洗钱罪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继续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继续犯是一个行为,因为主观上继续犯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尽管具有长时间实行的性质,但都是为了达到其犯罪的目的。行为具有这种延续性,但不能由此认为是数行为。例如非法拘禁,拘禁一天是一个行为,拘禁一年也是一个行为,只是行为延续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并不涉及行为的单复数问题。具有一个行为是继续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是数行为,那就不可能是继续犯。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害同一个法益,如果其所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不同权益,就不可能是继续犯。
  
  3、继续犯是在犯罪既遂即完全齐备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以后,犯罪状态仍然处于持续之中。不仅是犯罪状态的持续,而且同时也是犯罪行为的持续。
  
  4、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持续地存在,而且是不间断地存在。如果没有行为的这种持续性,就不可能存在继续犯。持续时间长短不影响犯罪构成,但作为犯罪情节,对量刑具有重大意义。当然,如果持续时间很短,综合全案,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可以按照《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但那是另一个问题。
  
  综上所述,继续犯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犯罪嫌疑人不断的开展犯罪活动以达到目的,犯罪行为长时间存在。而绑架正是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自由,使受害人长期出于威胁紧张中,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因此,绑架罪是继续犯。一般来说,发生这样犯罪,公安机关都十分重视,会加强警力破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技术入股合作方式有哪几种
      技术入股合作方式有哪几种一、技术入股合作方式有哪几种1、卖方以其智力和研究、开发项目作为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共同承担......


·用人单位未足额的缴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由谁承担?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中并没有对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问题进行规定,但根据法院的裁判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未足额为劳动缴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是怎么样的
      如今绝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而很多情况下也是男女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就成......


·私募基金募集方式是什么?
      私募基金募集方式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募集的方式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


·民事诉讼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律程序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


·在我国入职两年辞退赔偿多少?
      在我国入职两年辞退赔偿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海关的稽查权力是什么?
      海关的稽查权力是什么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在实施稽查的3日前,书面通知被稽查企业、单位,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进行......


·一、交通事故车牌损坏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车牌损坏怎么办?应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


·一、夫妻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配?
      一、夫妻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配?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


·遗嘱更改需要些什么手续
      遗嘱更改需要些什么手续一、遗嘱更改需要些什么手续?遗嘱更改不需要什么手续,立遗嘱人有权利更改或撤销自己立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借条法院起诉程序最快多久可以完成?
      借条法院起诉程序最快多久就要看使用的是什么程序;一般普通程序6个月内,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理完毕都是合法;借条起诉都需要的材料有:1、提交起诉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