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拒执罪还款协议有哪些法律依据?

对于法院已经下达的判决书拒不执行的人或单位实际上已经触发了我国的刑法,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作出的解释为拒执罪,可案件在判罚上存在诸多难点这样就需要原告人对证据的收集一定要真实有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解释我国现行法律对拒执罪作出的解释。为您解决法院拒执罪还款协议有哪些法律依据的问题希望您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帮助到您。
  
  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近期,最高法发布了6起拒执罪自诉案件典型案例。自2015年7月21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可以按照自诉程序予以追诉,在追诉程序上采取公诉与自诉并行的方式。
  根据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介绍,该司法解释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就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第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法院及时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相关证据进行调查取证,积极引导当事人及时依法行使控告、报案的权利。在当事人提起自诉后,执行法院的立案部门、刑事审判部门和执行机构加强沟通协调,迅速立案,及时审理,依法判决,促使被告人偿还欠款。本案自立案执行到自诉刑事案件的审结,在不到6个月的时间内,执行法院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严厉惩治了拒执犯罪行为,有效促进了案件的执行,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积极收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相关证据,符合自诉条件的,通过自诉程序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将对被执行人产生一定的威慑,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协商案件执行的解决方案,在双方已经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取得自诉人谅解、自诉人要求撤诉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自诉人撤诉。
  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在法律上对拒执罪有着明确的解释和处罚标准。一旦拒执罪成立就可向当地法院申请对拒执人员的刑事处罚。所以我们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各位要收集强用力的证据,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什么样的法律问题也可以电话咨询本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能否与精神病患者结婚?
      能否与精神病患者结婚?精神病患者到底可以结婚吗?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精神病患者可以结婚吗?我国的婚姻制度是婚姻登记,只有到法定机关办......


·自己如何起诉离婚呢?
      许多人都羡慕“携手到白头”的爱情,然而真正得到的人很少。不少人,都是到了合适的时间,在环境的压力下,不得不选择结婚。好像结婚就是必须完成的任......


·岗位撤销能解除合同吗?为什么?
      岗位撤销能解除合同吗?为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一套适用的条件,解除的原因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本身,岗位撤销属于比较特殊的......


·商业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商业险理赔范围有哪些商业险包含医疗保险、意外险、重疾险、车险等等,不同种类保险的理赔范围是不一样的。例如,商业医疗保险,承保范围通常包括医生......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北京的房价之高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主要还是因为北京的地价比较的高,所以在北京如果进行征地的话,......


·2023监护人证明由哪里开?
      2023监护人证明由哪里开?一、监护人证明由哪里开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


·一、离婚抚养费不交怎么办?
      一、离婚抚养费不交怎么办?拒不支付抚养费,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1、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对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根据调解......


·商标注册的宽展期一般有多长
      商标注册的宽展期有多长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权人如果......


·工伤赔偿标准会参照城市每年的人均收入
      工伤赔偿标准会参照城市每年的人均收入,因此赔偿标准会与时俱进。工伤赔偿主要是为工作工程中因工受伤的员工提供的保障。工伤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工......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
      佛山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理?一、概念土地使用权续期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


·对于孕妇流产算不算工伤?
      对于孕妇流产算不算工伤?如果单位在明知女职工怀孕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不适当的工作,而导致的流产,这个算工伤。否则就不算工伤。但不管怎样,可以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