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能做什么?

法律诉讼活动中,难免会出现相应矛盾和双方起冲突的地方。既然双方已经进行了这一系列法律程序,说明两方人员不能够通过其他公正的方式解决问题。此时,司法鉴定就出现了。那么,究竟,司法鉴定能做什么呢?究竟是可以采取什么手段提供一定科学鉴定事宜呢?如果被这个问题困扰,那么请您仔细阅读下面的文字。
  
  
  
  
  司法鉴定能做什么:
  
  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二、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8、致伤物推断或损失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9、后期治疗项目评定:损伤经治疗后是否需要二次手术及医疗依赖的评定;
  
  10、医疗费审查:损伤后所支付的医疗费合理性审查;
  
  11、骨龄鉴定:是否达到成人年龄;
  
  12、性功能鉴定:是否能进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
  
  七、微量物证鉴定
  
  各类非金属物、金属物成份鉴定。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司法鉴定的项目主要包括了七种,有文书、印章类鉴定、法医物证学鉴定以及亲子鉴定等等。
  
  在各类司法诉讼的活动中,都可以完成相应公正的鉴定工作。司法鉴定作为国家重要的组成成分,可以起到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等等问题上的良好效果。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在遇到需要第三方公正判断的事情上,通过司法鉴定一定可以给予双方都能同意的答案,毕竟科学的依据是无法否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哪个部门负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哪个部门负责?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哪个部门负责?《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小车交强险的赔偿额度是多少
      小车交强险的赔偿额度是多少交强险赔偿限额1、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怎么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怎么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


·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近几年我国城市和农村都在加大建设,一方面新建了很多公用设施,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废旧设施、房屋等进行了拆迁......


·公司被收购会被买断工龄吗
      看情况:一、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有效,工作年限计入到新的公司,不会买断工龄;二、劳动者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公司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会买断工......


·遗产继承立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遗产继承立案所需材料有哪些?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


·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一、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


·一、离婚原告自动撤诉算一审吗?
      一、离婚原告自动撤诉算一审吗?原告撤诉也算一审,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后,一审就终结了。如果再起诉属于新的案件仍然是一审。根据我国法律规......


·一、惠州工伤职工待遇享受有哪些?
      一、惠州工伤职工待遇享受有哪些?(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


·单位受贿数额在以上的应当立案是否可行
      单位受贿数额在以上的应当立案是否可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补贴的赔偿项目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补贴的赔偿项目是怎么规定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