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男方外地女方起诉离婚去哪起诉?

在我国男方外地女方起诉离婚去哪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夫妻异地离婚相关法律规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男方自己一个人在外地的话,女方想要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到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到时候法庭的工作人员自然会通知男方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庭审的。但男女双方如果都不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生活的话,那就只能向男方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起诉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继承公证书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继承公证书时效规定是什么?房屋继承公证书时效规定是在没被撤销的情况之下是永久的。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


·对醉酒驾驶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职场上奋战的工作族免不了要为了接待客户而喝酒,而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司机都知道喝完酒之后找代驾帮忙开车是最好的选择。但也有的司机喝了大量的酒也......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流程一、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流程(一)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二)医疗单位或......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
      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在建筑工程当中,您对于工程承包应该是比较熟悉的。其实工程在承包之前首先要进行发包的,普通公民可能第一次听到建筑工程......


·管辖权异议终审判决裁定书以及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管辖权异议终审判决裁定书以及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一、管辖权异议终审判决裁定书××××人民法院裁定书(××××)×民初字第××号原告……(......


·刑事简易程序文书样式是怎样的?
      刑事简易程序文书样式是怎样的?一、刑事简易程序文书样式是怎样的?刑事判决书×××)×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


·一、醉驾的酒精含量达到200是否会被判刑?
      一、醉驾的酒精含量达到200是否会被判刑?醉驾的酒精含量达到200肯定会被判刑的,《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当事人知道征地的行政决定后的6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


·小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很多人认为公司更变很简略,其实公司改动其实并不是像咱们幻想中的那么简略的,必需求先满足一些条件才能够的,比如注册的年限在一年以上。其他,每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