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仲裁管辖连带债务人时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连带责任人牵涉的人数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所以在进行仲裁和管辖时就比较苦难,那么,在法律上,在进行仲裁管辖连带债务人时,有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或者说政策呢?下面,我们就带领读者深入这个问题,解决这个疑惑,从而对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所帮助。目前,随着民事生活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法律文书涉及连带责任的承担问题。比如共同侵权人之间的连带责任、车辆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连带责任、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连带责任等等。当事人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必然会行使追偿权,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追偿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接踵而至。有向原审法院起诉的,有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的,也有依合同法律关系来选择管辖法院的。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标准不一,由此引发的管辖争议颇多,当事人反响较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效判决的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应以何种诉讼程序向债务人追偿问题的复函》规定: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连带责任人代主债务人偿还了债务,或者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偿还。该裁定不允许上诉,但可复议一次。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中,对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没有确定的,连带责任人对外偿还债务后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基于上述批复,对连带责任人代主债务人偿还了债务或者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时,该连带责任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自无异议。但在不区分主债务人与连带责任人或者未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时,如何理解“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存在争议。实践中又存在以下情况:连带责任追偿纠纷案件经某个法院受理后却发现原生效法律文书存在错误,直接影响到连带责任人的责任承担问题,而两个案件分属两个不同的法院管辖。此种情形下法院该如何处理?一种意见认为,受理连带责任追偿纠纷案件的法院应将该案件主动移送给原审人民法院处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受理连带责任追偿纠纷案件的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审法院申诉,待原审法院受理申诉后,中止该连带责任追偿纠纷案件的审理,待原审法院作出处理后再继续审理。在此情形下,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适用法律的统一性,受理连带责任追偿纠纷案件的法院应当将案件主动移送原审人民法院处理。以上就是在仲裁管辖连带债务人时的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相信读者应该完全掌握了其中的知识,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相关的难题,我们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律师进行咨询,而不是自己一个人一头雾水的思索。经常阅读法律知识网站,也有利于法律知识的学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对于转让方来讲,转让通知在内容上需要具体、明确、全面,一般需包含转让股权的数额、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违约责任、股权过户期限、税......


·版权登记合同模板怎么写?
      版权登记合同模板怎么写?版权由原创的文学、艺术、科技方面的作品组成,经过版权登记的作品只有经过版权所有人同意才能使用做更改,否则就侵犯了他......


·司法鉴定四大原则主要是什么
      司法鉴定四大原则主要是什么一、司法鉴定四大原则主要是什么?一)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


·山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钱就可以立案?
      山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钱就可以立案?一、山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钱就可以进行立案?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抚养权
      在某个时候,有些人也许可能会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对这样的问题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免受其它的损失,保障自己的......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法院已经受理了行政案件但是却没有管辖权此时需要将案件进行移交,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需......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怎么办?一、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金怎么办?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征收土地的主体有哪些?
      征收土地的主体有哪些现在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


·民事打架派出所调解不成多久拘留
      民事打架派出所调解不成多久拘留1、双方打架派出所如果调解不成,不是必须拘留,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作出警告、罚......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现如今,很多人在处理不了债务纠纷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这样最终才能让纠纷得到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