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生效条款矛盾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条款矛盾该怎么办在合同关系中,合同文本中的生效条款对该合同的效力有着极大的影响,关乎着合同的具体生效时间与具体效力。那么您是否清楚合同生效条款矛盾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合同生效条款矛盾怎么办这方面的内容。一、合同生效条款矛盾怎么办1、相同当事人就前后两份合同相矛盾,应当依据后面签署的,后签订的合同视为对前合同的补充或变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一份合同约定事项不明或就某事项两款条款相矛盾的,可视为约定不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3、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4、合同当事双方可就合同生效条款矛盾进行协商解决,重新约定该条款内容,协商不成可进入司法程序解决。二、如何起草合同中的生效条款优势方在合同的起草过程中为了控制自己的法律风险,会起草对自己更有利的合同生效条款。合同是否生效,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决定了当事人对合同标的享有债权还是物权,法律对两种权利的保护力度是不一样的。合同的各种生效条款具体表述如下:1、签署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约定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本合同约定保证金之日起生效。(也可以是合同中约定其他款项,总之灵活变通应用)3、法定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报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4、也可笼统表述成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5、双方都是单位时可以这样表述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中加盖骑缝章。这样约定有两个好处:一是如果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加盖公章,将来可能狡辩说是个人行为。只有签字是很不保险的,为了规避风险一定要加盖公章。二是加盖骑缝章一来可以防止将来狡辩说没有盖骑缝章,二来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合同文本被换页。6、双方都是自然人时可以这样表述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且摁手印之日起生效。综上所述,对于合同生效条款矛盾怎么办这个问题,一般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调解、协商或者司法途径来重新约定合同生效条款。由于合同存在着多样的生效方式,我们建议各合同当事人在拟制合同时采用有利于合同履行的生效方式,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议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合法吗?
      一、建议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合法吗?建议撤回移送审查起诉是合法的,撤回起诉是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将公诉案件撤回的行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及......


·购房没有合同收了定金毁约会退还吗?
      购房没有合同收了定金毁约会退还吗?购房时的定金一般是不会退还的,已交定金,定金合同成立,收受定金的卖方不能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


·土地确权证有继承权吗?
      土地确权证有继承权吗?土地确权后并不意味着农民拥有土地的继承权。1、土地确权并没有改变我国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的基本制度,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


·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怎么处罚
      在发生交通肇事的情况下,要是情节比较严重或者造成了巨大损失的话,此时就有可能认定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自然受到的处罚就会比......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一种物权凭证,该证的持有者可以凭借此证书,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在政府拆迁时也可以依据......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和刑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


·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交易和商业活动的繁荣发展,合同逐渐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保障合同。那么,哪些主体可以宣称合同无效呢?当然,这是绝......


·一、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一、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主要依据如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


·新刑法减刑的条件和程序
      减刑制度在监狱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现在很多监狱都会采用的法律奖惩制度,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完善法律制度,奖励罪犯改过自新,新......


·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


·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什么?
      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什么?随着城市化的不断进行,越来越多的农村用地被征收用于建设城市,征地补偿如何分配也是征收土地是否能顺利进行下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