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遭遇高空意外坠物该怎么办?

随着高楼越来越的城市在近些年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高空坠物砸人砸物事件,甚至还频频出现因为高楼掉落的物品直接将行人砸死的恶劣案件,由于高空坠物发生的原因除了客观因素以外更多的是主观人为而无法很好的控制,那么我们遭遇高空意外坠物该怎么办呢?
  一、遭遇高空意外坠物该怎么办?
  
  应采取以下行动:
  1、立即进行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设法寻找违例者。2、如有需要可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报告警察。如果未能找出违例者,在有需要时通知所有业主,并指出该行为的严重性。3、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存案。4、记录一切详情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涉及法律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对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目前,我国一些城市通过安装摄像头抓拍高空抛物者。技防只是整治高空抛物的举措之一,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文明意识、安全意识的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该追究谁的责任?
  高空抛物和坠物的最大区别在于,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抛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补偿责任。坠物没有人的意识,坠落时无人知道或者不能控制。往往是旧的建筑附着物等。而抛物是有行为人故意为之,是受控制的,或者说是可以阻止危险结果发生。抛物和坠物区分的意义是,考虑赔偿责任时承担责任的轻重。
  如高空坠物引起有人受伤,管理人员应做到:
  1、通知救护车及公安机关。2、协助照顾伤者。3、设法寻找违例者或证人。4、封锁现场,等待公安人员到场。5、记录一切有关资料于物业日常管理记录簿内。6、报告物业经理通知安保部主管及呈交书面报告。7、协助赔偿事宜的调解。综上所述,在我们不幸遭遇高空意外坠物的时候必须保持冷静,在及时送医保证生命健康的前提下必须及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伤势好转之后能够向当事人索要赔偿,而国家对受害者的保护也体现在了其无法确定肇事者的前提下将责任分摊给所有业主的方式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与法律责任有哪些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与法律责任有哪些在很多有限公司创办时,不清楚其注册资金和法律责任,而导致一系列的问题产生。那么,有限公司的的注册资金有哪些该......


·一、司机醉驾出车祸怎么处罚?
      一、司机醉驾出车祸怎么处罚?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


·刑事诉讼法21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其实现在我国的刑事审判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案件是非常少的,因为简易程序主要是会给当事人的律师在辩护的时候造成一定的困难,可是某些情况比较特殊的案......


·重婚罪精神损失可以主张吗?
      重婚罪精神损失可以主张吗?此次《婚姻法》的修订增加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即侵害配偶权的损害赔偿制度。《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下面我......


·疫情期间工资降薪通知怎么写
      写清事实即可,但需要跟劳动者约定一致之后才可以。企业适度降薪是有法可依的,法律并未对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调岗降薪做出过多限制性规定,只要求劳资双......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拘留适用裁定么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拘留适用裁定么一、妨害民事诉讼作出的强制措施种类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排除干扰,维......


·案件当事人应该怎样申请回避
      案件当事人应该怎样申请回避一、案件当事人应该怎样申请回避回避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保证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获得公正的审判。回避制度......


·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
      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一、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一、买卖不破租赁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


·非法集资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
      生活中,民事案件附带刑事诉讼的案件您有可能见到过。一般我国审理案件的时候也是先刑后民,但是具体的案件都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的。比如说非法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