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粉煤灰购销合同范本具体内容是什么?

粉煤灰购销合同范本具体内容是什么? 粉煤灰购销合同
  供方:某某粉煤灰加工厂
  需方: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粉煤灰
  1、发货计划由需方排出,供方必须严格按需方计划组织发车,因超发造成的停时损失由供方负责。
  2、发出后供方及时电告需方品种,车数,发车时间如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二、交(提)货地点:需方指定料场。
  三、运输方式:供方公路运输,运输票上的发货单位,品各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
  四、价格:如遇市场变化,供需双方可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如供方不同意调整,需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过磅量,取样化验结果为结算时的数量,质量依据。每一检验号为一批量。供方到货后,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拒付一切费用时,需方不保留重车,不退货。需方在化验结果出来后将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通知后7日内不予答复,按需方意见处理。供方对化验结果提出异义,经供方申请,以原存查样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结算,付款方式:货到付款,需方以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七、违约责任:
  1、粉煤灰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
  2、供方必须以本人名义发货,供方不得单方面改变合同发站,否则需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处置。
  3、供方若出现以次充好,上下分层等弄虚作假行为,需方不予结算,不予退货,并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要求供方按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约定事项:本同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某某粉煤灰加工厂
  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需方: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粉煤灰购销合同是双方建立买卖关系的依据,对双方非常重要。根据上述粉煤灰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其条款和普通购销合同基本一致,都包括采购数量、价格、运输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基本信息。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在粉煤灰购销过程中,一般需要采购方预付保证金,这一点也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下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民事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


·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退还多少
      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退还多少?质保金也就是质量保证金,它是工程完工之后,建设方在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下来的保证金。工程施工完成之后,建......


·拘留时间满37天还没不放人怎么办?
      拘留时间满37天还没不放人怎么办?能不能放人,要看具体的案情。拘留最长时间的确是37天,37后如果没有被批捕,一般情况下都会立即解除羁押的。没有放人......


·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这一过程中,除了房款还需要加纳一些税费,购房者缴纳房屋买卖税费......


·一、离婚结婚彩礼可以要回吗
      一、离婚结婚彩礼可以要回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


·法律规定诈骗罪犯罪数额是多少
      诈骗犯罪与盗窃罪一样也是很常见的一种犯罪,而在定罪处罚的时候,也是需要充分考虑到犯罪的数额、情节的,此时不同的数额、情节,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


·网贷还不上利息怎么算的
      网贷还不上利息怎么算的?一、网贷还不上利息怎么算的?所谓逾期罚息就是贷款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时间归还借款产生的超期罚息。罚息的存在是对契约精神......


·烟台醉驾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烟台醉驾处罚的标准是什么?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法律规定16岁算童工吗?
      法律规定16岁算童工吗已满16周岁不算童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童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


·暂予监外执行裁定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暂予监外执行裁定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决定之日起生效,送达之日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提取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材料?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关系是您都知道的一种常见的法律关系,但是我国劳动法中还规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会有人听过事实劳动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