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一、在家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在家自书遗嘱一定得立遗嘱人亲笔写,然后有两个以上的鉴定人;再然后是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格式,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老人在家写的自书遗嘱范文是怎样的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订立遗嘱在哪里都是可以签订的,只要签订完场就有法律效力。会写字的可以自书遗嘱,不会写字的,可以代书遗嘱、公证遗嘱或者是录音遗嘱,在特定的情况下还可以口头遗嘱。立遗嘱人可以随时进行更改遗嘱的内容,其他人不得更改他人的遗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


·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多少一、工厂倒闭赔偿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出轨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
      出轨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没有规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


·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1、犯故意......


·生活中代书遗嘱只有代书人没有见证人有效吗?
      生活中代书遗嘱只有代书人没有见证人有效吗我国继承法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遗嘱除了被继承人的签名,一般还需要见证人签名的,......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


·周末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周末可以去法院起诉吗?不能。每周双休日以及节假日,人民法院包括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都正常放假。放假期间,法院有人在岗值班,处理紧急情况,但不处理......


·一、交警大队醉驾验血之后的程序是什么?
      一、交警大队醉驾验血之后的程序是什么?从法律上来讲,进入司法程序的标志是刑事立案,从立案之日起,行为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外地车牌在本地可以在本地处理违章吗?
      外地车牌在本地可以在本地处理违章吗?一、外地车牌在本地可以在本地处理违章吗?外地车在本地违章完全可以处理,但是外地车在其它地方违章不可以......


·怎样认定个人的遗产债务
      怎样认定个人的遗产债务1、应当将遗产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相区别。家庭共同债务是指所有家庭成员作为债务人应担负的债务,其主要包括:(1)用于家庭......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离婚了不需要承担婚前债务,因为在我们国家婚姻法解释二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呢,在离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