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理论上和有几个孩子并无多大关系,就算是三个孩子也要考虑当事人的承担能力和这三个孩子的实际需求。您想想也知道,有些经济条件特别好的家庭离婚,可能给一个孩子支付的抚养费都要比这三个孩子的整体抚养费数额还多,而且三个孩子同时判给一个人的可能性不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拘役 拘役一般最多多少天
      在刑事处罚的主刑当中除了比较常见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外,还包括了管制和拘役两种,其中针对不同的罪名、犯罪情节,此时《刑法》中规定的处......


·离婚协议更改条件有哪些,如何更改离婚协议
      有的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之后觉得其中的条款对自己不利,于是又想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此时虽然允许更改,但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离婚协议更......


·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有什么一、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一)减资条件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还需年检吗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还需年检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还需年检吗?三证合一后,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


·名誉权与隐私权区别都有哪些?
      名誉权与隐私权区别都有哪些一、名誉权与隐私权区别都有哪些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


·合同未生效定金如何处理?
      合同未生效定金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高空坠物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预防措施有哪些?1、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


·微信作为一种便捷的聊天工具,被广泛的应用。由于使用者涵盖的年
      微信作为一种便捷的聊天工具,被广泛的应用。由于使用者涵盖的年龄层很广,有很多年龄稍大的用户对于微信上的诈骗手段不了解。由于现在网络上的诈骗越......


·农村私宅能否买卖?
      农村私宅买卖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和宅基地出台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以及政策,原则上对于农村私宅买卖是不承认的,......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扣克自己的工资或者是承担合同里面的违约金;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贩卖高价口罩怎样处罚
      高价售卖口罩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会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