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当抵押合同的抵押物为动产时,抵押权是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①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②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③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④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以上是我们对于抵押权、抵押合同以及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的一些归纳总结。所以在进行抵押的时候我们要先了解一下关于抵押方面的法律知识,来确保抵押过程的顺利进行,也未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己方的损失应当由全责方承担,可以举证自己的损失,并要求对方赔偿。双方事故需要在......


·拘役可以适用缓刑吗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们发现有部分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很多时候都是被同时判缓刑的。而拘役作为一种比有期徒刑处罚还要轻的刑事处罚,要是罪犯被判拘役可以适用......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可以,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


·民事诉讼律师费什么时候交?
      一、律师费的含义和特点1、含义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2、特点(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


·帮助逃避处罚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公安、......


·投标保证金金额该交多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该交多少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材料的同时,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钱,这就是投标保证金。这是由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


·驾驶员违章扣分怎样处理
      驾驶员违章扣分怎样处理驾驶员违章扣分的处理可以先去车管所或交警大队查询一下有无违章,即使有违章也可以等车该年审时再交注意:交警现场给驾驶人开......


·遗嘱起诉有效年限过期了怎么办?
      遗嘱起诉有效年限过期了怎么办?1、遗产诉讼时效过期啦可以私底下找对方进行协商,否则的话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至于能否胜诉的话,主要是看对方的抗......


·假释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
      一、假释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假释的司法解释的意思关于假释所作出的具体的法律方面的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


·离婚后前妻一直要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增强,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来解决孩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