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诈骗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一、诈骗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与判刑是两个概念的,判刑是要看案情的,如果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不过一般取保候审就说明情节轻微,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可能处缓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此,取保候审只是审判前的强制措施,如果审判中被判处刑罚,依然要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诈骗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即使在案件的侦查处理过程中,满足了取保候审条件从而获得了批准,但这与之后是否会被判刑也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司法实务中,有那种之前获得了取保批准,但之后也被判刑的情况。当然也有那种没有获得取保批准,但最终也被无罪释放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起诉书范文有哪些内容?
      民事起诉书范文有哪些内容?一、民事起诉书范本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


·老人死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老人死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


·走私文物与普通货物有何区别
      区别在于走私文物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海关法规和文物保护法规,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相关法规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相关法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劳动者额外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要求,出现了即使是......


·中秋的加班工资怎么核算?
      中秋的加班工资怎么核算?根据国务院对国家节假日的规定,中秋节放假时间为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当天,允许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因此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很多人都想要对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进行一个大概的了解,因为在进行工程预算的时候需要用到规定的工程......


·补缴条件
      补缴条件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6个月以内社会保险费的;2、因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


·离婚时小孩抚养费的标准有好多离婚后
      离婚时小孩抚养费的标准有好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遗嘱怎样写才能有效,遗嘱有什么格式
      我们知道公民立遗嘱的可以是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等,而不管是针对哪一种遗嘱,此时都要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公民去世之后,才有可能得到执......


·缓刑申请减刑向哪里申请
      缓刑申请减刑向法院申请。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该申请应当向法院申请......


·未成年犯抢劫罪该怎么处理
      在刑法上,未成年人有分成了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