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赔偿赔不起怎么办?

刑事赔偿赔不起怎么办?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1、查封是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3、变卖是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二、刑事案件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哪些?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1、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赔偿就是应该由犯罪人员来进行支付,但如果存在赔不起的情形那么执法人员就会有权利强制执行名下的财产,如果确定还不上一般会中止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了之后,那么一般就可以恢复当事人的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确认程序是什么?
      一、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确认程序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


·狭义附随义务是指的什么?
      狭义附随义务是指的什么?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


·起诉对方重婚罪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一、起诉对方重婚罪对方不出庭怎么办?可缺席判决,涉嫌构成重婚罪的,由公安机关实施抓捕。若犯重婚罪者,在接到传票后拒不现身。法院可以运用自身强制......


·音乐作品登记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音乐作品登记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


·搞养殖的土地使用手续如何办理?
      搞养殖的土地使用手续如何办理?现在由于国家政府对畜牧业,农业的扶持,有许多大学生或者外出务工人员都选择回到家乡发展养殖业。发展养殖业需要政府......


·如果打架轻微伤怎么处理
      如果打架轻微伤怎么处理对于这类案件大多数人都会私下商议解决,如果导航是人双方存在较大的歧义时,就会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按照司法程序来处理,......


·监狱关押犯人能否作为证人,都有哪些规定
      监狱关押犯人能否作为证人,都有哪些规定(一)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


·对于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
      对于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另单位应当为你们购买社会保险,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有抑郁症是否会判离?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有抑郁症是否会判离?不一定。离婚案件法院是根据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来判决的,如果抑郁症导致了双方感情破裂,且有相关证据进行证......


·保险鉴定伤残9级交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保险鉴定伤残9级交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保险鉴定伤残9级交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哪些离婚取证手段不可取
      在实践中,有时候婚姻的一方为了抓到对方外遇的证据,会偷偷到其外遇的对象家装监控器,其实,这是不合法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哪些离婚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