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对劳动合同当中的内容最关心的一部分肯定就是福

员工对劳动合同当中的内容最关心的一部分肯定就是福利待遇和休假的这一块,可是福利待遇也好,又或是员工的休假也好,公司针对这些在拟定合同条款的时候不能和我国的相关规定有着太大的差异,就比如说休假的时间,员工一定要了解一下劳动合同假时间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假时间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合同当中的休假时间肯定是需要参考我国的劳动法的,在合同中的休假时间应该包括国家的法定节假日,而且平时每周应该保证劳动者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超过休假时间的加班肯定是需要有加班费的,其他的像病假、事假在劳动法当中也有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承担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承担从之前的文章介绍中我们知道,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或裁定书内容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是不是就意味着......


·诈骗犯500万可以取保候审吗
      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


·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


·债权债务报表应包括哪些内容?
      债权债务报表应包括哪些内容?一、债权债务报表应包括的内容所有涉及对方科目的往来账都是债权债务,在债权债务报表中,债权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百货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百货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日用百货购销合同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


·男方有外遇如果离婚女方能否得到精神赔偿费
      男方有外遇如果离婚女方能否得到精神赔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一、林权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林权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就是共同财产的范围,否则就不属于是共同财产......


·可撤销婚姻有什么条件要满足
      不管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这都是因为在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存在一定的瑕疵导致的。但法律中规定的造成婚姻无效与可撤销婚姻的条件不同。那么通......


·一、夫妻共有财产可以一人买卖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可以一人买卖吗?夫妻共有财产不可以一人买卖,一方无权进行买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对于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来说,由于自身驾驶经验不足,在日常驾驶过
      对于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来说,由于自身驾驶经验不足,在日常驾驶过程中难免不了小磕小碰的。有时候还会和其它车辆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车......


·检察院能管法院吗
      不能。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两个机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但不存在谁管谁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