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条文是如何规定的
一、寻衅滋事罪条文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1、行为的方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是在《刑法》第293条中就此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规定,在被认定构成了此罪之后,通常是给予行为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其中如果不是被认定为累犯的,那么争取获得缓刑的可能性会很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一、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
·怎么样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
·签订合同中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约定
签订合同中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约定(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
·很多父母为了子女在外打工
很多父母为了子女在外打工,把小孩一个人留在家里,由爷爷奶奶看护,但没有变更监护人,这种情况下,未满16周岁的小孩是不能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我们走在大街上,会看到有很多建筑工程在施工,他们在施工完成后会成为一幢幢的高楼,这也显示了我国经济......
·一、职务犯罪减刑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职务犯罪减刑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对符合减刑条件的职务犯罪罪犯,破坏......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
·职工运动会受伤算不算工伤?
职工运动会受伤算不算工伤?一、职工运动会受伤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
·投标否决与废标的区别
否决投标一般指的是本次投标被否决,需要重新投标;废标指的是某个投标对象因为没有严格按照招标要求的来做标书响应或其他类似问题,导致其投标作废。......
·物业费多少钱?
物业费多少钱一平方?一、物业费多少钱一平方各小区各物业规定不一样。通常情况下,是根据物业服务的成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