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劳动合同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解除,或是自己的身体有着一些疾病导致自己不能工作,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有着一定的法律规定,所以对于这类问题自己只要依据有关的规定就可以积极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批捕以后能否取保候审?
      一、批捕以后能否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虽然批捕,但未判决处理都是可以取保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以下几类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我国的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如今已经远远超过人们的正常收入水平,在
      我国的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如今已经远远超过人们的正常收入水平,在这样的状况下很多人靠自己的经济收入是很难进行购买房子,国家也在积极的调整买房的政......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进出国边境的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同时办理了手续才行。但现实中有些人却选择以偷渡的方式来进入国边境,这样多半就会被抓。而这里的放行偷越国(边......


·没有股权的分红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没有股权的分红股东会决议有效吗?有效,股东会决议并不仅仅是为了给股东分配利润,还有变更公司名称等其他决议。分配股息红利(俗称“分红”)是股东享有......


·申请撤销离婚诉讼需要带什么?
      夫妻之间协议离婚应建立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上。实践中会有夫妻中的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情形,但后续双方可能达成......


·对于农村当中修建的房屋,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小产权房,而与之对
      对于农村当中修建的房屋,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小产权房,而与之对应的自然也就是大产权房了。那到底什么叫小产权房呢?若公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话,此时会......


·商标抢注的法律规制
      商标抢注的法律规制一、恶意抢注商标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交通法车辆刮擦肇事逃逸责任怎样承担
      一,交通法车辆刮擦肇事逃逸责任怎样承担车辆刮擦肇事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并且......


·一、新婚姻法夫妻一方赌博债务离婚时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一方
      一、新婚姻法夫妻一方赌博债务离婚时是否需要共同承担?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可作为离婚的条件,但赌博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在离婚......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第一、责任主体不同1、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夫妻双方或者夫妻双方中......


·集资诈骗与合同诈骗量刑差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集资诈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