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共同财产侵权原告代理词应该怎样写?

生活当中,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共同使用、共同支配。而在实际生活当中,往往存在着共同财产侵权现象,如有一方不满,或有一方有意离婚,那么往往在离婚诉讼时,共同财产侵权将成为一场官司。其中,原告作为主张自己权益的一方,需要认真拟定代理词。那么,共同财产侵权原告代理词应该怎样写?
  一、什么是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包含: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什么是共同财产侵权?
  生活中常见的形式有几下几种:1. 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常见的是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产,因为房产价值大,所以也常常成为离婚诉讼中双方主要财产争议的焦点。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双方陷入面临离婚的僵局时,最容易出现一方擅自变卖房产的情况,尤其是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因为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第三方完全有理由相信此房产只属于一人。只要被登记在产证上的一方同意,交易就是真实有效的,日后另一方追究起来,第三人也能依据善意取得原则取得房产。2.夫妻一方虚构债务此刻,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为了多了多争取财产,“虚构债务”的现象越来越多。
  三、什么是共同财产侵权原告代理词?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
  四、撰写共同财产侵权原告代理词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第二,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第三,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第四,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综上所述,代理词的写作要求大致雷同,也同样适用于共同财产侵权原告代理词。而到底共同财产侵权原告代理词应该怎样写?在实际撰写共同财产侵权原告代理词时,更应在客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主张明确,并对争议焦点有精确的把握,而具体应该怎样写,还应仔细斟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后财产车子共同分割起诉状内容包括哪些?
      婚后财产车子共同分割起诉状内容包括哪些?(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


·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算诈骗吗
      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算诈骗吗?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也不一定就是合同诈骗,判断当事人是不履行合同还是合同诈骗,关键看以下因素:1)现有证据能否证实......


·夫妻结婚前财产的界定是怎么样的?
      夫妻结婚前财产的界定是怎么样的?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


·周口医疗纠纷找谁?
      周口医疗纠纷找谁?一、医疗纠纷找谁1、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可以到卫生局医政科举报,也可以到法院起诉。2、大型医院一般都设医务科或医务部,专门......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有很多种原因,比如某一方出轨,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等等。不管是哪一种,在离婚之时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想必大多数......


·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例是什么?
      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例是什么?劳动关系对于一个工作者来说十分的重要,因为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者的时候需要确立劳动关系,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就会用......


·代位权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代位权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


·医疗事故误工费儿童怎样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误工费儿童怎样进行赔偿?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现在很多人在涉及到打官司的情况下,往往都是会选择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涉及到财产等问......


·无证驾驶伤了人该如何办
      应该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救治受伤的人,并打电话报警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