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

抚养费是作为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承担的一种责任,民事法庭接收到的关于起诉抚养费的这些案例,大多数都是发生在离异家庭中。起诉抚养费的情况只要是证据充分,大多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也有被告方可能在原告起诉之前就将之前亏欠的抚养费一次性返还了。那么,起诉前抚养费返还了应该怎么办?
  
  起诉前抚养费返还了应该怎么办?
  
  可以看情况不予起诉
  
  如果法院已经立案,也可以撤诉,和对方协商支付抚养费
  
  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撤诉是指原告在案件审结后审判前,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的诉讼行为。
  
  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撤回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诉和抗诉。一经撤诉,诉讼程序随即终止。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撤诉有自愿申请撤诉和视为撤诉两种,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自立案 到宣告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起诉,经人民法院准许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而视为撤诉则是原告或者上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 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即视为撤诉;并且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 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申请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专有的诉讼权利,但原告申请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才能最终实现。这是因为人民法院需要 审查原告的申请撤诉是不是真的出于自愿,是否屈服于外在压力,以及撤诉会不会对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 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以裁定 的方式作出,并且不能上诉。
  
  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人民法院才能批准: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处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请撤诉,但他的撤诉并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诉讼的正常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一是有权申请者;二是宣判之前提出;三是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行为,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5)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
  
  (6)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此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和适用该法司法解释第 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没有客观理由,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
  
  通过我们的介绍以后能够看出,如果对方起诉前抚养费返还了,那就没有必要再起诉对方了,即使自己已经提交了起诉的材料,法院也已经立案,在开庭以后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撤诉的决定,撤诉必须要有人民法院的同意。基于对方之前发生过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最好还是在法院的调解之下,要求对方签订相关承诺书,避免以后再发生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开庭三个月还不出判决书怎么办
      开庭三个月还不出判决书,可以先跟主办该案件的法官进行联系,询问下案件的进展,若是因为法官个人原因导致的,可以进行相应的投诉。《民事诉讼法》第......


·形式婚姻指的是什么
      民法典上的形式婚姻是指就是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的婚姻。这样的婚姻常见于同性恋身上,为了不让他人说闲话,往往会选择与异性建立形式婚姻。那么您......


·公司法人多久可以更换?
      公司法人多久可以更换?公司在设立的时候,股东要召开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出公司法人。有时候,在经营过程中,公司董事会成员感觉有必要更换法......


·离婚协议写的不用支付抚养费合法吗?
      一、离婚协议写的不用支付抚养费合法吗?离婚协议书虽然自协议离婚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关于抚养费的规定是为了保护离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


·对恶意拖欠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对恶意拖欠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通过下列方式处理: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2、起......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


·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一、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一)一般程序(基本程序)1.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2.告诫;3.行政强制执......


·继子女成年了还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成年了还有继承权吗?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不是看是否成年,而是看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如存在扶养关系,则继子女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


·法定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意思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哪些人可以作为法定监......


·贩卖野生动物如何定罪
      刑法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


·注册资本个人认缴的额度有限制吗?
      一、注册资本个人认缴的额度有限制吗?注册资本是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申请工商登记的时候计划的出资额,多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