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 公司监事会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中除了会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其实还是有监事会的,这点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一般监事会的作用其实也就是对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决定进行一个监督。而监事会里面也是有相应成员的,那么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监事和监事会是监督董事会、执行董事和经理的机构。依据公司规模,公司可以设立监事会或一至二名监事。有监事会的,其中的监事必须在三人以上。监事会成员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股东代表,即由股东会选出的代表。另一部分是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的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可采取推举、投票等方式产生。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的比例关系,可由公司自己决定,但两类代表一定要有。在公司规模较小的情况下,股东会可以自己决定是设立监事会还是一至二名监事。需要注意的是,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公司监事。其道理是清楚的,因为这三种人均是公司监事监督的对象,如果同时兼任监事,起不到公司内部监督的作用。二、公司监事会的责任是什么监事会又称监察人,是对董事会执行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关。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在西方公司法中被视为公司的任意机关,即可以设置也可以不设置,或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必须设置。1、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根据中国《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至2名监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和董事一样,有期限规定。根据《公司法》第5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任期为每3年一届,可以连选连任。2、监事会的选任和限制监事会成员的选任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也可以由股东会决定,且往往规定某些限制条件。如法国规定主要负责公司财务审核的监察人必须是股东,但业务执行人及其配偶,以及金钱以外的财产出资人、特别受益人、定其受报酬人及其配偶都不能担任此职。根据《公司法》第52条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由股东选出的通过股东会选举决定人选。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因此,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并非要求须为股东,而且为避免滥用职权或权责混乱,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这由公司各组织机关的不同职权所决定,也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各部门专业化更强,利于协调、配合。3、监事会的职权在西方国家,监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审核,查阅会计文件、调查、检查公司的业务及财产状况,通知董事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召集股东会等。《公司法》第5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者监事有如下职权:①检查公司财务;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③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改正;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因此,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监事,主要负责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董事的业务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非公司的所有股东都是可以担任监事会成员的,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中就公司监事会成员有严格的要求,具体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上文已经作出了介绍。作为公司监事会,其实也是有一定责任的,这方面的内容上文也有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常见罪名量刑是怎样实施的?
      常见罪名量刑是怎样实施的?一、常见罪名量刑是怎样实施的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


·2023青海省新征地补偿项目内容包括哪些?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农民的一些问题都是非常关注的,因为我们国家农民,他是一个比较庞大的集体,所以农民的利益至关重要,对于农民来说,经常发生......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该怎么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该怎么确定?在当代有不少的企业为了加强与合作单位的联系,会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的办法获得其股份,从而成为合作单位的股东......


·名誉权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一、名誉权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约定的试用期为多长时间
      约定的试用期为多长时间⑴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⑵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⑶3年以上固定期限......


·不批捕一般能判缓刑吗?
      一、不批捕一般能判缓刑吗??不批捕,与是否判缓刑没有直接关系,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则可以判缓刑。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


·一、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久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


·北碚土地使用交易
      北碚土地使用交易一、北碚土地使用交易集体的所有土地上建成的那些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以下的这些条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检察院刑事诉讼流程要多少天?
      一、检察院刑事诉讼流程要多少天?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和违反约定......


·召开股东大会提前多少天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提前多少天通知一、召开股东大会提前多少天通知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20天通知,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