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侵占罪一般指的是公民对自己丢失遗忘的物品没有放弃寻找,而这些物品却被他人拿走并公开霸占。您能够很快地识别出某人是否犯了侵占罪是因为这种情形比较常见,但也总有人把我们不常见的职务侵占罪搞混。那么,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呢?一、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综上所述,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不同在两项罪名的适用主体和侵犯对象,只要是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就可能触犯侵占罪,但作为侵占罪特殊形式的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和对象被限定在了诸如企业等的单位范围之内。我们提示您遇到具体案件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淘宝店铺被抢注商标怎么维权?
      淘宝店铺被抢注商标怎么维权?店铺侵权现阶段包括店铺名称侵权、店铺装修侵权等,还包括通过店铺其他渠道突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商家均有申诉权利......


·如果工伤认定之后怎么办?
      如果工伤认定之后怎么办?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


·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对象是什么
      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对象是什么现在我国政府的征地工作的程序必须是先安置好了,然后拆迁是放在最后一步的,就算遇到了钉子户也不允许拆迁单位存在强......


·离婚时婚前财产赠与协议合法吗?
      离婚时婚前财产赠与协议合法吗?合法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


·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是哪些财产
      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是哪些财产一、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是哪些财产根据民法规定游戏里的财产,虚拟货币准确的说在虚拟网络里流通的都是虚拟财产。......


·案件审理中什么是指派辩护
      一、案件审理中什么是指派辩护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限......


·股东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一般会有多名股东,按照规定,股东并没有劳动的义务。但是,在一些公司内部,股东实际上也付出了劳动,只是并没有和公司签署劳动......


·在我国为了促进城镇化建设,满足人们对于公共建设的要求,以及市
      在我国为了促进城镇化建设,满足人们对于公共建设的要求,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国每年需要都进行大量的工程建设。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最主......


·关于当事人领取他项权证交费吗?
      购买房子很多人选择银行贷款,先付房子总额的百分之几十的首付,剩下的钱就到银行贷款,然后办理按揭。那么关于领取他项权证交费吗?领取他项权证是房......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联系是怎样的?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联系是怎样的??一、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联系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