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自然人新发现哪些权利?

民法总则自然人新发现哪些权利?
  
  我们每个人生而为自然人,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其享有一定的权利,根据与之前颁发的民法通则的规定,新实行的民法总则,就自然人的权利做了补充性的规定,那么,民法总则自然人新发现哪些权利?若这些权利受到了侵害,民事主体该通过什么途径得到救济呢?
  
  一、民法总则自然人新发现哪些权利?
  
  根据最新出台的民法总则第五章,关于民事权利主要有如下条款,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以及人格尊严等等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民法总则自然人的权利有哪些?
  
  1、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
  
  草案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法律上,民事权利能力是一个人能否享受民事权利的前提,如果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则无法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
  
  民法总则草案认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保护胎儿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有必要在需要对胎儿利益进行保护时,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从十周岁下调至六周岁
  
  草案第十八条: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草案第十九条:不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考虑到一个人对自身行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法律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做出规定,这意味着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一般在与自己的智识水平相当的范围内)享有权利。在之前的民法通则中,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草案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都有所提高,适当降低年龄有利于其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
  
  3、法律明确“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须得到监护”
  
  草案第二十条:不能辨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草案此次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将智力障碍者以及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辨识认识能力的成年人也纳入被监护人范围,这意味着有利于保护这些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也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维护老年人权益。
  
  4、法人将只有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两类
  
  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是为了各类组织方便在法律上享有权利而设计的制度。过去对法人的分类有多种不同认识,学术界对此争论较多。
  
  此次草案认为,经过反复比较,应按法人设立目的和功能的不同,将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两类。草案认为,这样的划分既继承了民法通则按照企业和非企业进行分类的基本思路,比较符合我国的立法习惯,同时这样的分类也合于我国的国情。
  
  其中,关于非营利性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性目的成立的法人,非营利性法人不得向其成员或者设立人分配利润。
  
  5、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
  
  草案第一百零四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具体权利或者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草案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第八项:(知识产权包括)数据信息;
  
  近年来,关于虚拟财产的纠纷层出不穷,同时大数据的运用已经高度嵌入人们的生活,但关于它们的法律性质目前还十分模糊。为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草案对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型民事权利客体做出规定。
  
  6、破坏环境者,新的民事责任可为“修复生态环境”
  
  草案第一百六十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五)恢复原状、修复生态环境;
  
  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草案特别增加了“修复生态环境”这种新的责任承担方式,而不像过去只靠赔偿了事。
  
  7、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至三年
  
  诉讼时效是为了避免权利人“躺在权利上睡觉”、督促其行使权利而设计的制度,一旦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权利则不受法律保护。
  
  从法律条文上看,民法总则自然人新发现的权利主要有以上几个方方面,由此可以知道,自然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否则对他人的权利造成了侵害,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


·民事诉讼可以上诉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可以上诉的情形有哪些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诉讼,当事人要是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话,此时满足规定的情形,那么就可以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上诉。就民事诉......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一、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如何变更监护人,条件有哪些?
      如何变更监护人,条件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有3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


·我们在公司内上班
      我们在公司内上班,是为了获得劳动报酬和更好的职业发展。如果,我们在签订了劳动协议但是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离职,是否可以。签了劳动协议急辞职可以吗......


·反诈骗中心会帮我把钱追回吗
      会。被诈骗的钱还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案件能否侦破及抓获犯罪嫌疑人赃款赃物是否被挥霍。如果案件不能侦破或者赃款赃物被挥霍就不能要回来,否则就可以......


·一、继承法继承遗产需要缴纳费用吗?
      一、继承法继承遗产需要缴纳费用吗?继承遗产一般是不需要缴费的,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当今世界,非法集资诈骗罪越来越多。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经受不住诱惑陷入这种骗局,使得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甚至会损害......


·一、自书遗嘱没有房产证的可以进行遗嘱公证吗?
      一、自书遗嘱没有房产证的可以进行遗嘱公证吗?不可以的,遗嘱公证应提交的材料: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


·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离婚后对外债务由谁承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有的债务却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