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旦我们在某一工作单位工作,就避免不了要签署一个竞业协议。也就是承诺自己在入职间不会到相同工作性质的公司工作,以避免曾从事工作的公司商业秘密的泄露,避免造成商业之间非良性的竞争。那么若违反了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同业禁止协议的内容是什么?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的责任 ?
  
  
  1、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2、《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同业禁止协议的内容 ?
  
  
  1、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何时候,除严格按要求对甲方履行其义务或有法律规定外,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或复制任何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一词应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或专有的技术、财务、市场、生产、经销以及其他业务信息和交易机密,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技巧、工序、方法、系统、设计、成本数据、计算机程序、公式、开发和实验工作、正在进行的工作、客户和供应商,以及从其他方得到的应有义务对其保密的任何信息。
  
  (3)、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关系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所有技术资料以及任何其他包含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资料退还给甲方。
  
  (4)、如果乙方被要求或依法被迫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寻求适当补救或放弃遵守本协议。在该等情况下并且根据甲方的具体指示,乙方将只披露法律要求的那部分保密信息,并将尽其最大努力获得保密信息接受方对保密信息的非披露保
  
  (5)、上述非披露义务在乙方与甲方的合作关系终止或到期之后5年内继续有效。
  
  2、同业禁止义务
  
  乙方同意:
  
  (1) 其将不得同时就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其他第三方或 任何组织参加经营活动;
  
  (2) 其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或业务,或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中享有任何财产或其他形式的权益;
  
  (3) 其不得为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甲方或任何组织提供 咨询或其他形式的服务(技术和配料配方的外流)。
  
  上述非竞争义务应在其与甲方的合作关系终止后5年内继续有效,并且该等非竞争限制同样适用于其直系近亲属及配偶。
  
  3、其他
  
  (1)、乙方承认,违反本协议将给甲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和损害,因此,乙方如果违约,因此获得的全部收益应当归甲方所有,并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损失金额无法确定的,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其缴纳费用50%的赔偿金。
  
  (2)、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余备查。
  
  综上所述,违反了公司法同业禁止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即按照同业禁止协议的内容处理。所以这给我们以提醒,要明确与该公司签订的同业禁止协议的内容,清楚违反该协议所造成的后果。树立法律意识,不要违反协议后才后悔,得不偿失。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
      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对受害人的治疗医药费用,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应该由谁来垫付,由于伤患病情不能耽误,所以大多时候还是要自己先行垫付,等确......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
      婚姻的自主权主要体现在哪些地方?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因此,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那么婚姻自主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签订借条一般是由借款方开具的,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名,手印即可。自愿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即有......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缴个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


·构成非法私藏弹药罪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非法私藏弹药罪一般会怎么判一、构成非法私藏弹药罪一般会怎么判?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情形包括什么
      民事诉讼法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中,回避的适用情形主要有:1、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与本案诉讼代理人......


·高空坠物物业有责任吗?
      高空坠物物业有责任吗?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


·我国以前最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每家只能生一胎
      我国以前最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每家只能生一胎,现在是政策有变允许开放生二胎。但是有的家庭还想要继续要孩子,或者有的家庭生育不符合规定,这......


·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
      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一、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针对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其期限为......


·农业恶意抢注商标是怎样认定的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


·股权投资的方式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方式有哪些一、股权投资的方式有哪些1、流通股转让方式:公众流通股转让模式又称为公开市场并购,即并购方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