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承房产是否要交税,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公民在继承房产的时候,无论是通过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其实都是能够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但日后要想对继承的房产做出处分的话,则就需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那么此时,继承房产是否要交税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继承房产是否要交税
  
  ?????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继承房屋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是:1、继承权公证费用。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 二、房屋继承程序是怎样的
  
  (一) 提交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备注:(1) 房屋继承由房屋所在区房产管理处受理
  
  (2)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00年8月16日以前继承房屋的,还应提交房屋评估报告。
  
  (二) 工作时限: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完毕。
  
  三、房屋继承相关费用
  
  就目前而言,我国还未开征遗产税,但在继承房屋方面,有一些费用需要交。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
  
  10000以上部分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2] 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实践中,如果只是单纯的继承房产的话,则由于此时不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因此也就不用交税,但要是想对继承的房产做出处分的话,则就需要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交税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法律顾问的作用有哪些?
      建筑法律顾问的作用有哪些?1、投标竞争是施工企业进入市场的第一关,施工企业法律顾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充分应用法律手段,积极协助企业做好投标工......


·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是如何认定的
      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要是构成该罪,往往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情节严重的,判处的刑罚可能就会更高,很多人就有疑问,情节......


·指定监护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监护分为了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一般要是就法定监护产生争议、纠纷时,才会由权力机关指定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实践中,可以成为指定监护人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


·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 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不管是哪一类型的诉讼,其实都是有程序要求的。民事诉讼中自然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执行,而刑事诉讼当然也就是要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


·拒绝收现金去哪里举报
      拒绝收现金去哪里举报一、拒绝收现金去哪里举报对于拒绝收取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咨询热线电话12363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人民......


·不明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归谁
      一、不明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归谁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


·假离婚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吗
      很多夫妻在生活中选择假离婚的都是出于一定的目的,最常见的就是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但是,如果假离婚后当事人不能复婚,或者发生其他纠纷,那么可能......


·故意伤害量刑细则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量刑细则是怎么规定的?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


·婚后公婆去世 公婆遗产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公婆去世,公婆遗产是共同财产吗?公婆死后,对于继承而来的公婆遗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除非有遗嘱指明只给其儿子一人。对夫妻在婚姻关......


·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首先确定对方的出轨行为是不是
      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首先确定对方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