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是为了维持公司的运营和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公司的各方面进行的规定,包括了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收益、利润分配、解散等等,为了让公司法更好地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公司法适用的相关问题的规定,下面我们来讲讲公司法规定二的部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4、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5、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股份转让或者注销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
  
  规定二主要是讲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具体情况规定,上面提到的部分主要是以公司解散方面为主,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但有不同的情况,法院可根据情况判断是否受理案件,处理公司解散事宜是否可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知道或应当知道其......


·一、交通事故评残及法院结案要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评残及法院结案要多长时间?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


·盗窃罪留置立案侦查标准的金额是多少?
      一、盗窃罪留置立案侦查标准金额是多少?盗窃案立案侦查标准是500-2000元,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在此区间内制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000元,经......


·80万诉讼标的适用简易程序吗?
      80万诉讼标的适用简易程序吗?需要看案情是否简单,原被告是否同意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可以从几个方面理解: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


·根据法律规定入赘可以继承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入赘可以继承财产吗?根据法律规定入赘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继承财产,与儿媳一样,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


·正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大力发展,兴建各种大型工程,会涉及到征地的问题,国家征收土地会对群众进行一定的补偿,即为征地补偿,以正兴为例,正兴属于重庆市,征地补偿费......


·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么?
      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么?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依据:“假想防卫”是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


·婚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婚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哪个的补偿标准更高?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哪个的补偿标准更高?  一、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哪个的补偿标准更高?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


·债务诉讼起诉书格式怎样写呢
      债务纠纷是我们生活常见的行为,很多没有法律意识的人会通过非法的手段要求债务人偿还,但这种方式不建议。最好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让债务人进款偿还。......


·故意伤害罪赔偿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故意伤害罪赔偿认定,其实就是了解清楚此时应该对受害人作出哪些方面的赔偿。很多人都认为犯罪分子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就不用再赔偿被害人因为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