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结案标准问题是什么?

一切案件都有最终结案的一天,不管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案件,而且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如果超过结案期的话,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针对这一问题,在行政处罚方面自然也不例外,那么行政处罚结案标准问题是什么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执法机关查处行政违法行为,何时就可以结案了,或者说查处行政违法案件的结案标准是什么?目前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执法实践中就出现了不同的理解。例如,有的认为应待行政处罚决定具有最终效力之后才可结案,也就是说待当事人失去主张权力的时候才可结案;有的认为当事人执行了行政机关的全部行政决定就可结案;也有的认为执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例如缴纳了罚款,就可结案。行政违法案件很复杂,情况各异,不好给出一个具体的判断标准。如果非要找个标准的话,可否将执法机关在查处行政违法行为中已全部履行了职责作为是否可以结案的标准。换句话说,违法行为当事人如果全部履行了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包括行政机关要求的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以及对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执法机关就可结案了,说明该案件已经完结。至于当事人履行了行政决定的义务后,是否会在法定期限内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行政复议机关或司法机关会否撤销行政行为,则是另一个问题了。如果当事人不服执法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又不履行,而且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的,此时,该案件不宜结案,因为执法机关的职责尚未履行彻底,或者说尚未全部履行 。另外,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执行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后是否就可结案了呢?也不好一概而论。如果法院不受理的,或者法院裁定不应当执行,而执法机关有异议时,执法机关是可以(应当)申请复议的,也不宜结案。总之,查处行政违法案件的结案标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要看执法机关是否尽职尽责了。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结案标准问题是什么的相关资料,结案标注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案件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可以结案,这虽然在法律当中也是有规定的,但是自由裁量性还是比较大的,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倒闭后如何赔偿员工 现如今许多公司都面临着倒闭的风险,
      公司倒闭后如何赔偿员工现如今许多公司都面临着倒闭的风险,有很多人想知道公司倒闭了该怎么办?如果公司倒闭后如何赔偿员工?具体是否有赔偿标准等一......


·电信诈骗21000判多久?
      电信诈骗21000判多久?电信诈骗21000一般需要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


·违约责任的形式?
      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一)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


·水利工程监理规范是怎样的
      一、水利工程监理规范是怎样的最新建筑工程监理规范1、总则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江苏省关于污染环境罪量刑的规定
      (一)量刑起点的确定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半;构成“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受理劳动仲裁后多久能裁决
      劳动仲裁后多久能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一、离婚前签订网签合同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签订网签合同属于共同财产吗?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做为贸易公司的销售员,当客户采购商品的时候,会和客户签署一份购销合同,确定双方达成买卖关系。没有特殊情况,双......


·民事诉讼法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况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况是什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


·江苏省扒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江苏省扒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一、江苏省扒窃罪的起刑点是什么?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