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社保补缴新单位需要什么材料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需要携带《就业登记花名册》,补缴起、止月份本人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补缴审核通过的,单位或个人持补缴申请表到参保统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补缴。因各种原因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须办理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手续的,应到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缴费单位所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补缴手续: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职工本人签字认可);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相关材料;4、书面补缴申请(写明补缴原因)申办单位和个人补缴社保须带好以下申请材料:1、《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如补缴1997年底前的社会保险费,还需携带补缴年度该人员工资发放的凭证复印件;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只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3、农村合同制人员,还需携带该人员的《劳动手册》复印件。
二、能够补缴多久以前的社保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因为各地楼市新政策,目前北京、上海、南京、海口等实行“限购”的城市几乎都出现了类似的“补缴社保”服务,而且银行只认由北京市社保中心开出的5年社保证明,并不会查是否为补缴。另外,个人缴纳肯定不能补缴的,找到新单位,可以和单位人事协商,补缴之前的社保。社保大病、医疗什么的可以间断,只要你在退休前“累计”交满15年,就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社保大病、医疗间断,但是之前缴纳的所有记录都在社保档案中。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没有及时缴纳社保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生病了,有的是辞职了。如果社保断交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补缴的,有的需要自己补缴,有的可以要求新单位补缴。宁波社保补缴新单位应携带劳动合同书、工资明细证明等材料为员工办理补缴手续,可以补缴两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根据《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来认定的: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无期限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补偿金吗?
无期限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补偿金吗?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下面是正确解除.劳......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离婚第二次能自动叛离吗?
一、离婚第二次能自动叛离吗?不能自动叛离。离婚第二次也不能自动判离,因为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就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后者就是需要走法律程序的......
·工程质量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我们您所说的“豆腐渣工程”就是今天我们要介绍的关于工程质量事故中产生的一种形式,不管是建筑材料还是说科研设备,出现......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一、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一、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
·子女的监护人应该填谁?
子女的监护人应该填谁?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
·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一、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