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等等。
  
  二、涉嫌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可见,我国法律制度中对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规定的判刑标准还是非常严厉的,国家的武器装备也不是不能出卖,但是,只有国家才能依法对外转让武器装备,作为军队上的现役军人,没有权利随便把军队上的武器装备给卖出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北京找律师不要找哪一类
      在北京找律师不要找哪一类1、地摊律师“地摊律师”在看守所附近作为常见,不是打着横幅自称“专业辩护”就是见人就发名片。一个律师沦落到只能“摆地......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怀孕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购买生育保险后,劳动者才能够享受......


·审查起诉阶段退侦的理由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退侦的理由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拥有土地使用证就意味着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前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发放......


·一、女性可以取得抚养费的年龄是多大?
      一、女性可以取得抚养费的年龄是多大?抚养费给付的时间: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


·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生活中非常多的民间借贷行为,因为一些人资金周转有问题,所以就会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钱。那么关于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规定是怎么样的?如果借款当事人对......


·父母该还儿子欠下的债吗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结晶,养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权利和义务,直到子女成年之后。儿子欠下债之后,至于父母该不该替儿子偿还,这还主要取决于儿子是否成年......


·商标续展要准备什么材料
      商标续展要准备什么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法院关于变更开庭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关于变更开庭时间的规定是在确定了开庭时间之后是不可以进行更改的,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一定需要更改开庭时间的情况下,则需要实现向法院申请并......


·传销罪能减刑吗
      能减刑,如果有法定减刑条件时可以进行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