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各地派出所的工作职责就是要维护社会生活当中的治安管理,因此针对一些实施了犯法行为的公民,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当然可以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不过派出所在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肯定是要有相关处罚程序的。所以下面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派出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派出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三)紧急听证程序
紧急状态之下,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及效率的考虑,行政机关在作出正常状态下应举行听证的三类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之前,是否可以不经相应的听证程序就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法律预先规定,授权行政机关根据紧急状态的程度并遵循比例原则予以确定,在强调保障公共目的实现的同时,应兼顾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处于高度紧急状态中的地区,行政权力作为紧急权力的主要承担者其表现形式应为行政强制;而处于低度紧急状态中的地区,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应遵循行政程序,在涉及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时,必须进行听证。
相信您通过以上的这篇文章能够看出,派出所行政处罚程序其实是分为三种情况的。拿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简易程序来说,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当场处罚,当场处罚是针对一些一般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的。还有一种就是用于一般程序,需要有调查取证,告知事实等阶段,举行相关的听证会以后,最后出具行政处罚的决定书。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主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无主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上区分有主物和无主物的目的,在于无主物适用先占原则,有主物则不适用。无主物的本质属性是:对无主物的任何支配......
·员工辞退补偿金个税怎么算
员工辞退补偿金个税应该包括下面的内容: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
·间谍罪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可能许多人都觉得现在处于和平年代,已经不再有间谍行为了。但事实上仍然会有间谍活动在我国进行,这些间谍人员听从敌人的指派,到我国窃取军事等机密......
·小型汽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理?
小型汽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理?逆行,这个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违章的行为,交通违章一般都是引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对于交通违章问题,因为互联网的发......
·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怎么处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交通肇事的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就需要受到处罚。那么,在实际案件中,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怎么处罚呢?根......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实不是必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多数时候支付经济补偿金都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但此时必须......
·缓刑考验期满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缓刑考验期满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满,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二条:“被宣告......
·民事诉讼法执行机关是哪个?
一、民事诉讼法执行机关是哪个?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
·房屋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房屋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1、经营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用于企业经营的即为经营贷款,其贷款利率根据银行政策及借款人的资质不同,可在基准利率基础......
·打假价格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打假价格欺诈的行为有哪些?打假价格欺诈的行为主要有: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根据《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来认定的: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