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法执行机关是哪个?


  一、民事诉讼法执行机关是哪个?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活动。
  
  
  民事执行不同于行政执行。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执行由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根据包括法院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决定书、命令书等;而民事执行在我国只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根据包括法院的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
  
  
  二、民事诉讼执行的原则有哪些?
  
  
  1、执行的合法性原则
  
  
  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是指执行活动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执行合法性原则包括三层含义:首先,执行活动必须以法定的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没有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没有生效的,或者生效的文书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种类的,不能启动执行程序。其次,采取的执行措施不能超出法定的范围。执行人员采取执行措施时,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措施的规定。最后,执行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比如,执行人员在采取执行措施以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只有在其不履行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执行标的的有限原则
  
  
  执行标的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为两个方面,但不包括被执行人的人身。
  
  
  3、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
  
  
  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4、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
  
  
  5、协助执行原则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的,应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综上所述,在很多涉及财产纠纷的民事案件中,原告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往往会申请民事执行。根据民诉法规定,有权做出执行的机关是法院,被告没有履行判决书内容,原告申请执行后,法院会派出执行局人员冻结被告财产。执行按照合法性、有限性等原则,和说服教育结合到一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拘留期间能否移送审查起诉?
      一、拘留期间能否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拘留后,不能直接移送起诉。刑事拘留期间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


·5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率需要交纳多少?
      5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率需要交纳多少?一、500万注册资本印花税率需要交纳多少?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


·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一、债权的基本含义和产生方式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


·法医鉴定双侧鼻骨骨折标准可以鉴定为几级?
      法医鉴定双侧鼻骨骨折标准可以鉴定为几级?鼻骨骨折被分为10级残疾,即最轻微的残疾。如果是出现粉碎性骨折或伴有移位或明显的损伤才可以被判定为十级......


·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从遗赠方来说,最基本的条件是要有一定的能够供其处分、赠与的财产,扶养人则应有扶养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指经济上的......


·在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离婚协议书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都不能够真正意义的证明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应该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


·建设施工合同效力补正的范围及补正时间
      《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只规定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进行效力补正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合同,没有允许进行效力补正故......


·一、婚姻当事人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婚姻当事人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外生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婚行为有特殊的构成要件。夫妻一方和婚外异性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处理?
      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的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多方面原因,但是发生后该怎么处理是我们所关心的问题。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已经属于重大交通事故了,......


·离婚官司因病延期行不行,刑事延期审理规定是什么
      离婚官司是需要双方都出庭进行审理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其中一方不能按时出庭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虽然一般来说在传唤之后是强制会要求出庭的,但可......


·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释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释是什么一、非婚生子女司法解释是什么?我国没有针对非婚生子女的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