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开庭(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重大疾病,可以以第(1)点为理由申请延期开庭。如果当事人的私人原因合理合法,可以纳入第(4)点作为延期开庭的理由,需要做的就是写一份延期开庭申请书,递交到法院负责审理案件的民事庭法官,由他们决定是否延期开庭。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审限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十日。法律规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并说明详细情况和理由。院长应当在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后尚不能结案,需要再次延长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审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第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那么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6条中对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注意的是,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不过延期的时间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有哪些分类?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您最注重的就是安全问题,特别是对于房子的安全问题,因为这是关乎着一家人的生命,所以必须要能抗住各种自然灾害的,那到底工程......


·公司外部的连带责任的情形
      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连带责任。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时的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丢失是肯定可以补办的,如果农民丢失了土地使用证;可以拿着证件去本地的土地管所重新办理一个。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管理机构也需要核实房屋现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现代社会中,人口在不断增长,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多,而由此产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现象日益增多,要理清建筑物中各个......


·合同逾期交货违约金每日1%是否存在
      一,合同逾期交货违约金每日1%是否存在1、按《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违约金最高限额应该是实际损失的30%。2、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


·醉驾事故让对方写一个谅解书行吗?
      醉驾事故让对方写一个谅解书行吗醉驾事故让对方写一个谅解书也是可以的。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能够达成谅解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程序,也可以很......


·车祸导致脾切除怎么做司法鉴定
      车祸导致脾切除怎么做司法鉴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


·打医疗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一、打医疗官司需要什么材料?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在分居期间,可能因为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有欠债,那要是日后说到离婚的话,那么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怎么处理呢?这首先要区分该债务究竟属于个人债务......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规定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规定是什么?现在的社会发展越来月越快,随着人需求的增长,工程也越来越多。我国近几年大型工程以及逐渐完工投入使用,世界瞩目......


·教育法律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意思?
      教育法律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意思?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