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能刑事和解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刑事和解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刑事和解的情形有哪些
  
  1、行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缓刑、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故意犯罪的;
  
  2、行为人多次犯罪的;
  
  3、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导致的,涉枪、持械、雇凶或受黑恶势力操纵引发的案件;
  
  4、其他不宜适用和解的刑事案件。
  
  二、适用刑事和解的范围
  
  1、故意毁坏财物案、破坏生产经营案和轻伤害案;
  
  2、妨害通讯自由案;
  
  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4、因合法债务、经济纠纷非法拘禁他人,没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
  
  5、交通肇事案;
  
  6、因生活无着而初次盗窃、诈骗的案件;
  
  7、初犯、偶犯、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以及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发的,属于自诉范围的案件。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事和解并不是不存在,但要看是案件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如果有达成和解协议的,那么之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作出处理。因此,刑事和解可以视为影响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对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也是有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都离不开土地。但是,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资源。您可以办理所有的证件以后合理使用。虽然办理土地......


·一、交通事故人员伤赔偿交强险赔偿有限额吗?
      一、交通事故人员伤赔偿交强险赔偿有限额吗?交强险都是有限额的;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对刑事抗诉下级法院的有效时间是多久?
      对刑事抗诉下级法院的有效时间是多久?一、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我国公司法存在问题和不足?
      公司法就是我国为了规范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的种种行为而设定的法律,虽然是法律法规但是也有其不足之处,现在,我们就从以下9个方面来阐述现行的我国公司......


·透露原公司商业秘密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透露原公司商业秘密的判罚标准是什么?透露原公司商业秘密的判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


·网络服务提供者拒删差评言论应否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侵权通知,未采取必要措施,不一定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应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在有过错的情况下,对网络用户的......


·刑事上诉状改缓刑应该怎么写?
      刑事案件当中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如果在了解过整个案情以后,心目当中对当事人是有可能争取到法庭缓刑的这样的一个判决结果应该是心中有数的,结果一审判......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劳动者从家里到公司,中间这段路途也是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但此时,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若算的话,则就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关......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


·一、60周岁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60周岁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年满60岁的人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了,自然就没有什么工伤赔偿。但是受到合同法的保护,可......


·由于交通事故责任方在法庭上难以面对受难家属,怕发生矛盾,会选
      由于交通事故责任方在法庭上难以面对受难家属,怕发生矛盾,会选择缺席。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责任方缺席保险赔偿给谁?责任方未到场,法院会依法缺席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