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鉴定时的时间限制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由上面两点可以看出,病员没有死亡的,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病员死亡的,则需要病员家属在收到尸检报告后的十五天之内提出鉴定申请。可见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不尽相同,也是有严格规定的。同理对医疗事故的鉴定时间也是有限制的,不论是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还是受责鉴定的医疗机构,都应在规定的时间限制内提出申请或提交相关的鉴定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配偶一方在外有了孩子算重婚么
      配偶一方在外有了孩子算重婚么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男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重婚是......


·杀人自首怎么判
      在实践中,那些自首的人将受到较轻的惩罚,通常不会是死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如实供认了自己的问题,即自首。自首后隐瞒事实,故意说谎的,不视......


·武汉亲子司法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亲子鉴定对于正在处于离婚期的夫妻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孩子是否是男方亲生是造成离婚的根本诱因。但是各地关于亲子鉴定的费用要求都是不同的,就拿......


·在哪些条件下保证人可追偿
      哪些条件下保证人可追偿保证原本是属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其效力原本不包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求偿权......


·在遇到网络金融诈骗时网络金融诈骗归谁管
      在现在当代社会中每天都会存在很多诈骗行为,在诈骗行为刚发生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赶快报警想要在第一时间将犯人绳之以法,从而能够尽最大......


·起诉离婚在很多的时候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
      起诉离婚在很多的时候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想要达成离婚就需要进行在司法程序中的诉讼程序进行离婚了。而诉讼离......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吗?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吗?一、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吗?自己主动离职,公司有补偿的,但是前提必须是用人单位方面存在着一定的过错,比如说......


·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无证驾驶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在外打工,很多人选择租房的形式来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此时,建
      在外打工,很多人选择租房的形式来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此时,建议最好与房主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是什么?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是什么?一、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是什么?劳动法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


·使用权房如何交易
      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所以,在当今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使用权房交易量少之又少,尽管交易量非常少,但是由于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