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签订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签订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二、无偿租赁合同范文甲方: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房屋,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一间,用于办公。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5年。自2010年5月1至2015年4月30日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2、乙方的权利义务,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协议解除,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2015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对于无偿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和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虽然不需要支付相关报酬或者赔偿,但如果涉及到造成了租赁物的损坏的,或者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下,也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可以向司法机关来咨询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药材购销合同范本
      中药材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中药材购销合同甲方(买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卖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


·工程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工程款欠钱不还怎么办?工程款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的方式也要求对方偿还工程款。或者诉讼解决。欠钱不还报警无法解决问题。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


·聚众斗殴致死如何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持械斗殴的情况,此时就很容易造成他人的死亡,那么要是聚众斗殴致死的话,此时应该如何罪定罪处罚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


·法院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法院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是什么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


·关于新三板企业融资案例数据有哪些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不少企业利用融资的方式,不同层次的相互补充共同发展,而企业融资的低风险,也成为了企业选择的主要原因。关于新三板企业融资案......


·刑法强迫卖血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刑法强迫卖血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间是好久
      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间是好久?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


·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 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也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呢......


·拆迁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的规定是什么?
      拆迁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的规定是什么?拆迁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业用地的规定是需要对被拆迁的集体组织发放相关的补偿款项,农村集体经营性......


·入户抢劫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入户抢劫也是属于抢劫犯罪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之前,也是要先做出认定的。但是这个入户抢劫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对于普通人来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