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已批捕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已批捕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当事人的情况不是患有严重疾病,可能不符合取保的条件,但最好请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二、哪些人不能取保候审?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三、批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批捕后又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但这种可能性相对较小,如果不存在以上几种特殊情况的话,个人认为,公安机关在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之后不会轻易同意取保候审的,因为批捕的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认为有逮捕的必要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


·农村房屋征收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征收标准是什么?现在农村房屋的拆迁与征收可是一个热门话题,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农村房屋征收标准。许多人都关注自己得到的征收补偿是......


·被拘役需要交什么钱呢?
      现代社会有秩序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条列的规定。在生活中,严打酒驾等相关规定,也是对我们生命安全的一种保障。但是社会是多面的,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些......


·土地拍卖的流程有哪些?
      土地拍卖的流程有哪些?一、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


·超期羁押检察院会怎么处理?
      超期羁押检察院会怎么处理?检察院一般会要求立即释放当事人;(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


·一、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与孩子无关,是不需要和孩子进行财产分割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


·北京市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有哪些?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国家中心城市,无论是政治、文化、国际交往、科技创新,都处在中心位置,在司法鉴定这个项目上也拥有着最高端、最顶尖的......


·怎么公证婚前买的房子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


·离婚一方隐藏财产应该怎么办
      离婚一方隐藏财产应该怎么办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处理有以下几点可供参考: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及赔偿步骤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及赔偿步骤是怎样的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


·工程纠纷起诉状的注意事项的介绍
      工程纠纷起诉状的注意事项的介绍工程纠纷起诉状注意事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书证,是指用文字记载人的思想或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