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拍卖的流程有哪些?

土地拍卖的流程有哪些? 一、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
  (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①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②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
  ③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
  ④ 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
  ⑤ 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⑥ 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
  ⑦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⑧ 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
  ①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②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
  ③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④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
  ⑤ 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⑥ 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⑦ 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3、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
  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
  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二)二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这里所指是原划拨和出让土地改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和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① 符合城市规划,并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
  ② 市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
  ③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④ 完成拟拍卖地块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或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完成);
  ⑤ 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⑥ 市地产交易中心会同委托人确定拍卖低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具体操作程序与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相同(略)。
  3、后期工作
  ①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主持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由用地科完善划拨用地的补办出让手续和已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变更手续;
  ②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办手续出让合同和改变用途的出让合同,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 竞得人按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和收费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二、拍卖地与挂牌出让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是指以竟标,拍卖的形式出让土地,不象拍卖那样现场竟价,他是一块土地政府要出让,把出让土地的条件公布,然后在一段时间(一周或一个月)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去出价购买,买家出的价格公布在一个告示牌上,最后以最高的哪个买的,且允许多次报价,有利于投资者理性决策和竞争;二是操作简便,便于开展;三是有利于土地有形市场的形成和运作。挂牌出让是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补充。
  综上所述,关于土地拍卖,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土地拍卖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流程制度来进行拍卖。另外,我们要注意,拍卖地与挂牌出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要注意做好相关的区分,不要将这两个概念混淆,具体的区别,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
      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一、股权转让其债权债务关系(一)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1、股权对内转......


·公租房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租房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释义,房改后,如何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房改政策购买的房屋,各地......


·房产继承权有时效吗?
      房产继承权有时效吗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


·行政诉讼立案后多久判决
      行政诉讼立案后多久判决一、行政诉讼立案后多久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


·银行拿到他项权证还用审批吗?
      银行拿到他项权证还用审批吗?他权证并不是自己持有的,一般都是他权的权利人持有的,这个权利人通常都是银行,贷款人需要拿着他权证还有复印的一些......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质押权和抵押权优先的到底是哪一个
      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质押权和抵押权优先的到底是哪一个一、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质押权和抵押权优先的到底是哪一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婚前财产婚婚后一起还房代现在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婚前财产婚婚后一起还房代现在离婚的规定是什么?婚前财产婚婚后一起还房代现在离婚的规定是将房屋贷款的一个具体的数额,考虑到其中来进行平均分配,婚......


·开车时等红灯玩手机是违章吗?
      开车时等红灯玩手机是违章吗?为了严查当前普遍存在的开车玩手机现象,交通部门也开始行动了。除加强现场执法外,交警部门还充分运用监控系统,全面抓拍......


·食品工厂员工劳动合同怎么书写
      我们都知道正常的雇佣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具体的劳动要求书面化。这样可以保证双方的权益,可以让劳动关系从法律上得到保护。食......


·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