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信用卡还款自动推迟吗?

疫情信用卡还款自动推迟吗?疫情信用卡还款不能自动推迟,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其还款的期限从一个月到6个月不等,比如中国银行最长可以申请6个月的延期时间。部分银行对于湖北地区的客户,如果因为隔离等原因不能正常回到工作所在地上班的,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同样可以做出延期还款处理,这部分人延期时间一般是1~2个月。比如平安银行就允许湖北地区的客户做出延期还款申请。如果不是医护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或者新型冠状病毒的确诊用户和疑似用户,原则上是不能申请延期还款的,而是必须按照正常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但是对于那些因为疫情防控的特殊原因,出现了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暂无收入来源的客户,可以在2月10日全面复工后,向银行提交申请,经核定成功后,同样不计为违约。有这种规定的是农业银行的光大银行,至于其他银行,如果您确实因为特殊情况导致没有收入来源,应该也是可以申请的。二、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在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届满,没有法定和约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机构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不予支持;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或迟延交付贷款的,借款人可以请求金融机构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因为疫情这个原因,导致有一些人员他们提前消费了信用卡,但是无法还款,在此种情况之下,我们国家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对于防疫工作人员以及隔离人员和确诊人员可以延期的还贷款,这是不会纳入到征信体系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员工从企业转事业社保如何转
      员工从企业转事业社保如何转?1、同城转移很简单,在原单位离职人事会为你办理好社保停缴手续,你的社保账户会暂时处于封存状态。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由新......


·侵犯肖像权是民事违法行为吗?
      侵犯肖像权是民事违法行为吗?一、侵犯肖像权是民事违法行为吗?中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什么?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什么?一、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什么?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量刑标准细......


·合同违约找哪个部门?
      违约是一种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如果没有约定的仲裁......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各级资质的承包范围是什么?一、钢结构专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1、一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1)钢结构高度60米以......


·现阶段我国对于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的受伤情况非常重视
      现阶段我国对于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的受伤情况非常重视,对工伤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也越来越完善,但是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相关法律并不了解,也不......


·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
      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有效,如果双方都是自愿并不存在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等显失公平的情形下,只是没有写还款日期,不会对借条的效力有影响。在......


·报复陷害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报复陷害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报复陷害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


·按照不同的标准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房屋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就包括了公房和私房,作为私房自然允许所有人自由的进行买卖。但此时确定城市私房买卖价格就是很重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