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员工从企业转事业社保如何转

员工从企业转事业社保如何转?1、同城转移很简单,在原单位离职人事会为你办理好社保停缴手续,你的社保账户会暂时处于封存状态。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由新公司人事,由他们去办理社保续缴手续,你的社保账户自然会转移到新公司名下缴费。2、异地社保转移: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二、社保的用途社保证明是很重要的材料之一,像是子女教育、养老和一些转接等都需要这么一份证明,具体而言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1、子女教育——现在各大城市外来人口增多,而当地的教育资源有限,为了充分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对于孩子父母双方的社保缴交年限有一定的要求。以杭州为例,子女要上公立学校,父母双方需有一方社保缴交年限在一年以上。2、买房入户——现下的房产调控可见一斑,对于买房入户一族而言,为了确保是在当地长期发展而非投资类买房,对于社保也是有要求的。同样以杭州为例,买房社保缴交年限需缴交一年以上。3、养老和一些转接——这点应该都要有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希望退休后能正常领取养老金对于社保,尤其是养老保险的年限要求,现下最低要求15年。三、社保卡有什么作用?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8、用于身份证明。社保转移的流程,不会因为新的用人单位是国家事业单位就有什么不一样的了,哪怕就是到国家行政单位上班,社保也是该怎么转移就怎么转移的。社保转移的这件事情只要是在同一座城市之间进行的,可以说根本就不需要员工自己操心,异地转移时,两地社保机构自然会办理交接手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办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吗?
      一、办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并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动......


·签订合认购书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病毒性肺炎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一、病毒性肺炎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隔离期照常发工资!意见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荆州太湖农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荆州太湖农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荆州太湖农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


·公司收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收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商业发展中,公司收购是常有的事情,其不像我们平时购买东西一样,付完欠款就完成了。公司收购是需要签署合同的,才......


·死缓的执行方式有哪几种
      死刑缓期执行是与死刑立即执行相对的,通常规定的缓期时间都是两年,一般需要具体看罪犯在这两年的实际表现情况,两年缓期到了之后才会做出下一步的处......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双方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双方应选择报警处理,交警会到场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确定责任方以及具体的赔偿金额等等......


·民事诉讼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诉讼答辩状怎么写?原告提出民事诉讼以后,被告需要就当前的诉讼进行应诉,对于提出的诉讼问题也要进行答辩,答辩需要以答辩状的形式进行。但是......


·高空坠物未伤可否请求赔偿?
      走在大楼旁边防不胜防的危险可能就是从空中飞下来什么东西砸中自己,但是也有些人很幸运地没有没砸中只是在精神上受到了一定的惊吓,很多人觉得自己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司法鉴定可以申请几次?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司法鉴定,现在并不是像以前那样比较常见的场合是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还包括民事诉讼活动中进行的司法鉴定,......


·退休人员遭遇车祸有误工补助吗
      退休人员遭遇车祸有误工补助吗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