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时期造谣怎么处罚?

疫情时期造谣怎么处罚疫情时期造谣的处罚方式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构成犯罪的,对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在当代社会,对于任何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在进行判断的时候,都是需要根据他具体的行为的方式和所造成的危害的后果,比如说在现在疫情高发期间,如果进行谣言的散布,那么他所产生的危害是非常大的,所以是非常容易触犯到刑法。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流程有哪些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流程有哪些?一个城市道路的建设不仅关乎到以后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还对人们的出行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一般公路的建设之后都......


·一、遗嘱中的委托执行人必须要存在吗?
      一、遗嘱中的委托执行人必须要存在吗?并不要求有这个执行人。如果有执行人帮忙处理遗嘱的问题,可能会更公正更专业。遗嘱执行人是根据立遗嘱人生......


·寻衅滋事罪两高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


·网上买到假货可以投诉工商吗?
      网上买到假货可以投诉工商吗?一、网上买到假货可以投诉工商吗网上买到假货可以向工商局投诉。根据情节严重性定位,没收假货,同时进行罚款,对......


·企业注册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
      企业注册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


·离婚房屋过户有贷款怎么办?
      离婚房屋过户有贷款怎么办?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


·环境污染保险是我国比较特殊的一种责任险,因为现在环境问题是全
      环境污染保险是我国比较特殊的一种责任险,因为现在环境问题是全民关注的大问题,一旦发生污染环境的现象那么当事人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因为有时候当......


·不算工伤的事故公司要赔偿吗?
      不算工伤的事故公司要赔偿吗?需要,工伤是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治疗费等。......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一、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5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


·拖欠工资公司没有注册怎么办?
      拖欠工资公司没有注册怎么办?一、拖欠工资公司没有注册怎么办?拖欠工资公司没有注册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


·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减刑一般每次不能超过1年,但在服刑期间罪犯其实是可以进行多次减刑的。不过减刑也要区分适用的对象,而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